“一二一,一二一。”
慢跑的队列开始有模有样了起来。
迪夫跟在队列的旁边,喊着口号,却有些心不在焉。
他对于小桂子死了这件事还耿耿于怀,怎么说小桂子也算是有救命之恩了,怎么就突然死了呢?
至于刘公公说的死于乱党之手,他却是有点不相信的,乱党当晚三更天的时候就已经平定了,而他却是三更天才遇袭,再加上走这十几里的路所费的时间,怎么也不可能在城里遇到大批的叛军的。
莫非是在前往京城这十几里的路上遇到了叛军?
迪夫不知道,但听刘公公的话语,他肯定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想说,或者不敢说。
迪夫总不能撬开他的嘴,逼着他说吧?
所以现在只能将一票童子军加以锤炼,期望以后能发挥点用处。
三十个孩童里有三分之一是女孩,但迪夫一视同仁,早上体能训练的时候都是围着庄子跑上一圈。
庄子里的只有刘安和刘勇、刘伟三人,能坚持住每天都跟着迪夫训练的。
刘安18岁,已经有两孩子了,而刘勇刘伟一个十三,一个十四,都是刘老汉的孙子辈,都还没成家。
等用过了早饭,刘安回到田地里忙活,就剩下刘伟和刘勇。
刘伟和刘勇本来也想去田里帮忙的,都是被刘老汉赶了回来。
“东家身边怎么能没有自己人伺候呢?”
迪夫知道了,也就随他们去了。
第一件事,就是教授文字,自己的人怎么能够不识字的?
迪夫不知道此时的语言到底是几声几调的,能听懂看懂不就行了,又不是去作诗要推敲。
一群孩子围了过来,看着迪夫用树枝画在黄泥地上的“a”,跟着大声地念道:“啊。”
……
午饭是在庄里的食堂吃的,家里的厨娘虽然是职业的,但是却不太合迪夫的口味,于是就被扔到食堂里来深造。
至于秋菊和冬梅,伙食就得自己解决了,好在后院里都有着小厨房,也都饿不着。
这让迪夫大为感叹,这年头当个婢女都是多才多艺啊。
孩子们刚吃过午饭,就被万安匆匆地带走了,说是要在宅子挖里个地窖,用来储存什么东西。
这种小事迪夫懒得去管,反正老万是个有分寸的,也没注意听清到底要干嘛,就挥挥手让他自便去了。
二楼的雅座,就只有迪夫一人。
都说金秋十月,蟹君登场,上好的大螃蟹不需要过多的烹饪手法,撒上姜丝,伴以黄酒,上笼清蒸。
只需要一刻钟,醉得满脸通红的蟹君就隆重登场了,再伴上酱汁和醋,每一口都是大大的满足。
迪夫架起蟹君正准备开动,隔壁庄子的王安来了,后面还跟着几个壮汉。
虽然昨天是说好了借几把曲辕犁给他庄子用一用,但是早不来晚不来的,正好是饭点来,迪夫觉得这货目的有点不太单纯了。
果不其然,带过来的几个壮汉抬着曲辕犁回去了,而王安却赖着不走留了下来。
还腆着个笑脸说道:“迪兄,现在已经是中午饭点了,我现在饥肠辘辘是在没力气走路了,不知能在迪兄这讨个饭吃么?”
这么低的姿态,脸都不要了,迪夫还能说啥,也不好直接拒绝了,只能无奈的引着上了二楼。
揭开蟹盖,露出了满满的蟹黄,不用想,这一定是只母蟹。
又除去蟹胃和那蟹心,沾上酱汁和醋。
万安有样学样,感叹道:“迪兄果然是个奇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吃法,蟹黄鲜美,蟹肉清甜,比糟蟹和糖蟹要好吃太多了。”
没错,唐朝时已经早就开始吃螃蟹了,蒸炸酒醉都有,还有将蟹肉直接扔进酱缸里腌制的黑暗料理酱蟹,或者干脆就直接用盐腌制的腌蟹。
但大多时候民间都是直接蒸,没有任何调料,原因只有一个字——穷。
所以对于王安的赞美,迪夫有些不以为然,就好像后代的大鱼大肉惯了,突然去吃上一顿农家乐的粗茶淡饭,就会觉得很好吃一样。
“这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我只是在蒸的时候放了点调料,没想到竟如此合王兄的口味。”
王安却说:“迪兄,莫要小看了,若是你我合伙在城内开上一间酒肆,这蒸蟹定能成为酒肆的招牌。”
迪夫眯着眼看着王安,这话他还真信。
虽然若是他自己去开个小食摊的话,却是开不成的,为啥。
一是这蒸蟹虽然制作手法简单,只要看上一眼就能学会。而螃蟹最好是现蒸现卖趁热了吃,凉了就不好吃了,若是放的久吃了还会生病。
二是原材料的价格也不便宜,普通百姓舍不得去买,而舍得花钱的为什么不选择去酒肆里吃呢?
当然了,自己开一间酒肆的话,许多问题都不是现在迪夫能解决得了的,比如说,钱。
长安城里寸土寸金,租是不可能的,信不信,只要酒肆生意一火,包租公用不了几天就会来赶你走,然后或许连招牌都懒得换,接着这酒肆做下去。
看了王安好一阵子,这货却依旧埋头与蟹君肉搏,没有一点心虚的样子。
王安家里排行老三,却是个不得宠的,家里的爵位家业全都给了大哥,他当了多年的纨绔子弟,现在只分得城外的这一个农庄。
迪夫突然觉得,与万安比起来,自己反而更像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沉不住气,当然更多的是穷的,被银子晃住了双眼,于是问道:
“王兄莫要开玩笑,我现在只有这一个宅院,钱银却是不多,如何开得起酒肆,王兄有话不妨直说。”
王安放下了蟹腿,洗了洗手,又拿过一块布擦了擦嘴,这才说道:“迪兄,这开酒肆之言确实是我一时兴起,但细想之下却觉得十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