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啊,我们剖析这起案件的深层次条件,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权事件。当然,我说的侵权,是说侵犯了老吴的人身生命安全,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所以法律的判决,是针对一场典型的侵权案件来进行的,我知道大家可能想说老丁那边有一份材料,但是刚刚我也点出来了,像这种材料,老丁无法承认他这个材料的开具机关,是否具有鉴定的资格,也就是说完全可以进行假冒伪劣,二来啊,就算是具备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这份材料的权利,也必须要视案情而定,而现在的老丁,完全是因为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利,孰轻孰重自然可以分辨!”
啊?
杨帆把这个案例讲完之后,底下的一些观众顿时就炸开了锅。
像这种养宠物侵犯别人权利的行为,大家心中也却是十分窝火,但是往往像这种行为,大家不知道找到合法的法律途径去控告,比如说是被邻居的猫挠了一下,邻居却是死不承认,又或者说人家养狗,吵到了你的休息,你却只能忍下去之类的。
往常大家根本没有这样的法律思想,对于那所谓的侵权行为,脑子里的固化思想也只认为是什么知识侵权呀,版权侵权啊之类的东西,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侵犯人的健康权的,这其实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大家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往往是被别人欺负了之后,根本就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来进行反击。
不过完全没有关系,现在有了小杨啊,有了杨帆的今日说法栏目,以后肯定有这么多的案例,他们还愁没有办法找到说法吗?
“所以说啊,法律并不是大家心目中的那么严厉,虽然它不近人情,但是它能根据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变得越发的公正,所以刚才有人说,法律是一成不变的,从千古制定以来就是这样,那么我想问一下,古代的法律,现在可以用吗?”
这又是一个当众打周教授脸的行为,好多观众的目光停留在周元华的身上,发现这老头子此时脸色通红,整个人已经气得要死了。
心想这杨帆也真是够毒的,不愧是学播音主持的话里话外,虽然看似笑眯眯的,但是总是透露着一股令人嗜血的滋味。
“当然不行啊,我记得,古代的朝代有一个法律好像说,偷钱的人要被砍掉四肢,然后沉江的。法律要真的是一成不变的话,那么刚刚的那个小偷,就应该被打断四肢,然后扔到河里,去喂鲨鱼了”
“就是啊,这才叫法律嘛,刚刚讲的,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啊!”
底下的观众们都叫出了声,杨帆刚刚讲的两个案例,都是十分典型的案例。一个看起来似乎是很严重,但是涉事者却并没有那么大的刑事责任。另一个看起来是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但却侵犯了对方的健康权。
“那么接下来,我开始讲第三个案例,说起我这个第三个案例,名字就叫做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了沈阳,小孩子当然闲不住了,某一天啊,他和一个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却意外被淹死在湖中了。而事情的发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听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人才跳进湖里的,而案件到这里进行了反转,那个小男孩冒死救上来的人,在上岸之后,居然对这个男人还不管不顾,然后就跑掉了。”
说完这一段,底下有些人恨恨的咬着嘴唇,却是一言不发,但心底对那个恩将仇报的家伙,却是10分的不忿,而且现在网上也曝光出好多这样的事情,法律上却总是不了了之,你总不能说因为人家把你救上来,然后他死了,你就要养对方父母一辈子吧,按照道义上来讲的话,你应该这样做,可是按照法律上来说,却没有这个义务,这也就让想做好事的人十分尴尬了,万一自己下去,好不容易把人救上来,最后却落了个自己死了,家人哭泣的场面,这也划不来啊!
“那个男孩因为救人耗费完了力气,这个时候又因为有一个大浪打了过来,那个男孩没有扛住冲击,从此以后就没有上来。而那个时候,这个男孩的小伙伴们只顾去救这个男孩,也没看清那个逃跑的人的相貌,更不用说用手机拍下视频或者图片了。”
听说没有照片和图片,底下的观众都是沉默了,这一没有证据,二没有口供的,应该怎么做呢,这官司也没地方打吧?
就听杨帆继续说道:“这个孩子家里的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唯一的依靠。而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作证。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事件到这里,已经介绍完毕了,但底下却是全情激愤,一个个怒骂那个临时逃跑的人,就是让你出来做个证,你都不敢?
人家豁出性命去救你,要是知道最后落下这么个结果,那心里有多心寒啊?
而且这样的行为,也给社会的道德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了这样的反面教材,这以后还敢去救人做好事啊?
“这人也太恶心了吧,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淹死算了,救他起来也是浪费社会资源!”
“是啊,可惜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证据,那怎么办?只能不了了之的吗?”
“唉,国家的不幸啊,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既然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出去救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