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我觉得你的推广不利,我也可以中止你的合同。”
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多数是用在成名的作家身上。
但这种方式,就没有了刺激性,因为利润基本上已经定死了。
哈里斯*谢尔曼可不仅仅是一个书商,更是一个版权商。
“现在你给我的价格,只有书的版权,如果我要全版权呢?”
陈龙笑道:“我也不去细算多少了,十年期一个亿。”
“一个亿?”
谢尔曼嘲笑道:“陈龙先生,你方才觉得一百万不是大数字,现在不会觉得一个亿只是一个小数字吧。”
能成为影视作品的文学作品,其实不会多。
他看中《暮光之城》,没想过在书上赚钱,而是影视版权的开发。
所以,这本书到底有多长,他不是很在意,或者说在意不了。
谁知道,作者会写多长。
如果一本书不赚钱了,作者随时都可以不写。如果赚钱了,随时可以后续。
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作者,有时候也会要求,签约的作者续写以前最畅销的书。
所有的艺术,在商业行为下,没有一点的高大上。
贫困潦倒一生,就算你写下世界名著,又怎么了?
死后的荣誉,屁都不值。
死后产生的价值,跟艺术家有毛关系。
他还能活过来享受人生吗?还能吃喝玩乐吗?还能进行灵与肉的交流吗?
什么都不能,还想着那些艺术要流传千古,干嘛呢。
所以,很多作者还是很乐意为金钱弯一下腰的,实在不行,跪下来也可以。
谢尔曼再次确认了一下。
“陈龙先生,你是说,我需要一个亿买你的一本书?我不管你以前在龙国的成就如何,你在鹰国就是一个新人。”
多吗?
多与少是相对的。
在地球上,《暮光之城》最后赚了多少个亿,陈龙没有印象,不过那个写《哈利波特》的女作者,靠着各种版权,赚了十几个亿。
后来她写的其他小说,都没有这么大的吸金能力。
陈龙想起了《哈利波特》,决定下一本书就写它了。
你说罗琳写的有多好,也未必能比的上起点网上的一些作品。
这可不是妄自菲薄。
但是,她是开发版权最好的,赚钱也是最多的。
只能说,时也命也。
陈龙突然有了一个念头,将来回到龙国,也做一个网络小说平台,让真正的网文,在鹰国发扬光大。
这也算是文化输出。
陈龙很淡定的一笑。
“低与高,我很清楚。”
他的眼睛很明锐,
“你把书的版权和影视版权混合在一起,让我们觉得书的版权是赚钱的,影视版权是附送的。
你很聪明,但我是天才,你的心思逃不过我的眼睛。
说你聪明,是因为你比其他的版权商看的深远,第一个来找我谈的,甚至开口就是买断《暮光之城》的所有版权。
我说我是天才,不仅是因为《暮光之城》是我写的,而是我更知道,这本书真正值钱的地方,就是影视化。
无论是书,还是影视,都是相辅相成的,它在未来,能相互的提升价值。
你觉得我是个新人,就算我是新人,想出名也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宣传而已。
你说我是龙国人,会让鹰国人抵制,恰恰相反,在宣传上,反而是一个亮点。”
“怎么会是一个亮点?”
“一个龙国人,写了一本鹰国背景的书,而且还很好看,这样宣传,是不是更吸引人购买欲呢?
而且,把这本书卖到龙国去,宣传上不又是一个亮点。
一个龙国人,在鹰国写了一本畅销书。这本书究竟是怎样的,是不是吸引了龙国的读者去看。
在这本书大卖的情况下,影视版权的价值也会大大的提高。
事实上,很多书的周边版权价值是远远超过实体书的版权。
一个亿,买断《暮光之城》十年的全版权,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谢尔曼无言以对,陈龙说的有些道理,但似乎又有哪些不对。
“陈龙先生果然是一个作家,想象力太丰富了。你所有的依据,都来自对未来的想象,万一事情不是如你想的那样呢?”
谢尔曼点了一根烟,说:“你付出的不过是一支笔,而我付出的是真金白银,不对等。”
陈龙淡淡一笑。
“任何一个商业行为,从本质上说,都是赌。如果你担心赌输了,那不如就两个人来对赌。”
“对赌?”谢尔曼也是听过这个词的,“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