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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决定,引起于大海强烈不满。他像一只被困的猛兽,狂躁不已。但是,公安职业所具有的军队纪律性,使他不得不服从命令。

调离刑警队之后,于大海并没有停止调查,依然我行我素,利用业余时间和各种渠道,继续追踪地包杨的下落。

可惜受其职务所限,于大海只能在本市区内活动,还是在治安管理的权限之内。

为了改变这种被限制的环境,于大海寻找各种理由,不断向局长马陆和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刘仲伟等领导,提出回归刑警队的申请,可惜一直没有结果。

这也是我们之前讲的,为什么于大海会一次次被刘仲伟误导的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为一点点希望,做出最后努力。甚至,明明知道不可为,而不得不为之。

根据地包杨可能潜回的信息,再联想到他们两个颇为暧昧的对话,马陆马上意识到,于大海与刘仲伟,可能已经达成有条件调其归队的交易。

假如地包杨真地潜回烟海,马陆不安地想,于大海一定还会不择手段地去追捕他,为搭档报仇。那么,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最后受伤的不一定就是地包杨。

犯罪嫌疑人杨幸福,绰号地包杨,因为父母早亡,与奶奶一起生活。

由于家境窘迫,奶奶又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对他约束管教,结果在他初中还没毕业时,便开始混迹社会,与地痞流氓厮混,偷鸡摸狗,四处鬼混。

传说地包杨是在出卖自己的结义大哥江国强之后,成为第二代涉黑组织帮派老大的。

根据省(公安)厅犯罪心理学家提供的侧写报告:杨幸福文化程度低下,没有社会公德概念,其生活经验多是他求生本能所得。

杨幸福因为父母早亡,缺少家庭教育,性格叛逆,敌视道德文明。不幸的少年生活,使其心灵扭曲,对社会充满仇恨,形成极端的反社会人格。

从杨幸福以出卖结义大哥,换取自己利益,以及日常偏激行为分析,此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因为常年呆在黑组织中,为了生存,他已经养成多疑狡诈的个性。

为了维护自己在黑组织中的权力与地位,他经常采用殴打、恐吓的手段,对付手下,而且报复心极强,是一个作奸犯科不设底线的极端分子。

基于这个侧写报告,马陆担心:假如,地包杨一旦潜回烟海,即使于大海不去追踪抓捕他,他也会去找于大海,以报复对方誓言将他抓捕归案的执念,以及对他从不放弃追捕的行为。

地包杨的生存理念非常简单:消灭对方,就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虽然暂时没有证据证明,但最令人不安的,是在最近这几年,多次开展的打黑行动中,几个涉黑组织头目,包括主要成员等,都侥幸地提前外逃,躲过打击,结果使打黑行动,都以逮到几个无关紧要的马仔结案告终。

特别是于坚之死,诡异地让人不寒而栗!

自此之后,在马陆的心中,产生一种不祥地直觉:很有可能,在警队内部出现漏洞。一是,在警队中,可能有内奸、叛徒存在;二是,某位市里的要员,被地包杨的涉黑组织收买,为他们提供情报和暗中保护。

假如地包杨真的潜回本市,这不仅是抓捕对方的好机会,更是引出叛徒的最佳时机。马陆想,必须控制于大海鲁莽追捕地包杨的行为,这样既可保护他不被黑组织伤害,更避免他干扰自己已经布局的诱敌计划。

马陆基于这个考虑,马上做出一个决定:于大海必须留在治安大队,还得想法用一个硬性任务拴住他。

想到这里,他不容置疑地说:“仲伟同志,我现在正式通知你,有关于大海的工作调动,必须经过局长会议研究决定,由我本人签字后,才能生效,明白吗?”

马陆毫不含糊地直接表明自己的观点,让刘仲伟一愣,颇感奇怪,这是他不常有的行为。

从实际工作的角度讲,刘仲伟并不希望于大海调回刑警队。

于大海倔强的性格和他直言无讳的言行,特别是当他进入高度亢奋状态后,(这主要表现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从不把上级领导放在眼里的,那种我行我素的作风,是每个分管局长都不愿意看见,也不能接受的。

现在,局长马陆几乎是在无意之中,给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对于大海的承诺,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刘仲伟当然乐在其中。

“请局长放心,我一定按组织原则办。”

“很好,仲伟同志,我希望如此。”

马陆的言外之意是——你可不要出尔反尔。

刘仲伟现在不想在这些毫无意义的枝节问题上,让马陆产生过多质疑,从而对自己产生成见。在目前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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