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于大海调到治安大队后,曾经多次找过刘仲伟希望回归刑警队,但都被他以种种理由拒绝,因此经常惹得他满腹牢骚。
他们两个属于那种不能较真,但又常常互怼的关系。
在一次抓捕贩毒团伙的行动中,于大海曾经舍身救过刘仲伟的命,替他挡了致命一刀。
于大海脸上的伤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虽然很少有人提起那段经历,但这种属于男人之间的热血豪情,还是让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随意、亲近起来。
于大海属于绝不会为个人私利,去找领导讨价还价的主儿,所以,他让大家的关系变得很轻松。
至于他要求调回刑警队一事,那是上一线,属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公务性质。他不仅找刘仲伟,也去找马陆等其他局长。
正因为于大海把工作调动当作公务,刘仲伟才能没有负担地根据局长办公会的意见处理,轻松面对于大海。
随着时间加长,两个人不知不觉地把工作调动,当成戏虐对方的一个段子。
于大海不会到私下场合去找刘仲伟,主管刑侦工作的刘仲伟,却在遇到疑难案件时,厚着脸皮去治安处找于大海,寻求帮助,请他出手相助。
这时候,刘仲伟总是采取赊账方式,答应在他调回刑警队这件事上,自己积极协调。于大海则是自鸣得意的:我的特长,就是对付疑难案件,你调我回刑警队,理所当然。
大家能这样放得开,主要原因,还是于大海心里清楚,自己能不能调回刑警队,并不是刘仲伟自己能做得了主的,只有一把手马陆点头才行。
这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状态,反而为刘仲伟提供许多可乘机会,他肆无忌惮地用工作调动做噱头,经常指使于大海替自己干活。
所谓干活,是指破案,与私利无关。
这一次事件相当特殊:抢劫外交官,发生在国际论坛举办期间,还是市委一把手要求限时破案,刘仲伟当然向于大海抛出已经变馊的诱饵——很有可能,调回刑警队。
刘仲伟故意放慢语速,用意味深长的语气说:
“大海,只要能你在二十四小时,不,是在十二小时之内,把嫌疑人和赃物,都交到我的手中,我可以答应你提出的那个,哈。”
说到哈的时候,刘仲伟突然打住,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对方,一付意犹未尽的样子。
因为刘仲伟心里非常明白:不说结果的承诺,比说出口的,更让人浮想联翩。
想象,可以为人带来无限诱惑!
面对突然丢过来的诱饵,让于大海的眼睛还是一亮,瞬间又变成一条直线,紧紧盯着对方,反问道:“刘局,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一直、反复、多次提出的那个?”
“是啊,我、可、以、考、虑、那、个,如果,你能在时限之内,如果,你干得漂亮,我还可以加速那个,也许,应该,很快哦。”
刘仲伟依然使用半句话的假设,再配以一付暧昧的你懂的表情,继续诱惑对方。
为了调回刑警队,这两年来,于大海几乎用尽各种借口和手段,向刘仲伟,包括马陆等其他局长,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提出请求,结果每次都被领导们,采用嘻嘻哈哈、顾左右而言他等,各式太极手段,婉转地挡了回来。
如果于大海采取死缠烂打的招式,逼得那位对方急了,比如像刘仲伟,他用的都是半真半假、模棱两可的话对付他。
假如有合适机会,假如你有立功表现,我一定帮你去做马局的工作,想尽一切办法,把你调回刑警队。
今天发生的东沙滩一号案,对他们两位,是一次难得的双赢机会。
不过,于大海心里清楚:局里几位主要领导,特别是这个混帐刘副局长,早已经抓住自己的弱点,只要有案件发生,不管大案小案,自己都会立即投入临战状态,不等上级领导动员,已经做好随时出击地准备。
深知自己弱点的于大海,还是抱着一点希望,紧追不舍地问道:“刘副局长,这次真的有戏?”
刘仲伟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说:“认清形势,当然有戏。”
“事后,咱们俩,不用再比谁的嘴大嘴小?”
所谓的嘴大嘴小一词,带有烟海地区地方俚语色彩,是指官大官小的意思:嘴大者为官,嘴小者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