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愤愤地揉着脑袋:“晕,又是晕!乔治,你不能换个爽一点儿的降临方式吗?”
门开了,一身闪亮盔甲的乔治走进来:“要不,下一次我让你出现在女支女的床上?”
“算了,晕一下挺好。你这鸡冠帽子是什么状况?”
“罗玛人的装扮,我们现在是罗玛士兵,这是标准配置,你是头目,头盔上的红鸡毛更长。”
达克看看墙角的头盔,一阵无语。
乔治道:“现在你是罗玛军团驻犹利亚行省拉斯勒城的一个副营长,我是军法官。总督希律王刚刚下令,杀光城里和周边地区所有的两岁左右的男孩。”
达克头疼似的揉着太阳穴:“真是个变态。”
“我们现在是征服者手中的刀剑,是变态的狗腿子。已经不错了,你还想怎样?”
“另外那仨人呢?”
“罗伊斯是你的助手,正在外面整理装备,准备带队出发莱莉是随军技师,伊莎贝拉是牧师,也都在作准备。”
“牧师?现在的罗玛还没把光明神教作为国教吧?哪来的牧师?”
“直到5世纪,罗玛一直是多神教信仰,各职业都有各职业的神。我们军人的神是战神马尔斯,莱莉信奉智慧之神雅典娜,伊莎贝拉是神王朱庇特的忠诚信徒。你可记准了,别摆了乌龙。”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虽然在任务简介和资料里有看到,但达克还是悻悻地骂了一句,“现在该干什么?”
“两条路,掩护圣子逃出拉斯勒城,或者杀了他选后一条路,一个小时我们就可以回去喝茶了。我知道圣子藏在哪儿。”
达克哆嗦了一下:“杀两岁小孩?你他女马下得去手?”
“你是队长,你说了算。”
“好吧,弟兄们,咱们抓小孩儿去!”
“理论上说,你一声令下可以动员两百四十人到三百人左右,要全体动员吗?”
“不,人多眼杂,先出去摸摸情况再说。”
红盔红甲红披风,宽实厚重的塔盾、锋利的长枪、雄骏的战马,十名罗玛战士排成一列,大摇大摆地行进在拉斯勒城的街道上。周围的犹利亚人纷纷敬畏地退避一旁。
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机器,罗玛军团!
前面突然拥挤起来,不少人驻足围观,一家裁缝铺里面似乎有人在哭喊,隐隐约约有红色衣甲在闪动。
“怎么了?”走在最前面骑高头大马的达克官威十足,“去看看!”
队尾的精英杂兵甲翻身下马,手按腰间长剑,噔噔噔直闯进去,所到之处一片人仰马翻。
少顷,杂兵甲一路小跑回来:“报告!兄弟部队在缉拿人犯!那家老板把小孩藏起来了!正在搜!”
达克心里咯噔一下,大手一挥:“支援友军!”
全队齐声高喊:“呼喝!”
马成一横列,端平骑枪,缓缓朝人群压过去,人群顿时卷堂大散。
前面商铺的门口,站了两个红盔红甲的罗玛士兵,见过来的是友军,他们起初并不慌张,但是看着友军杀气腾腾的样子,心里有点没底,一个拔出剑来,摆出戒备的姿态,另一个急急忙忙跑进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