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做上了巡逻队长一职。
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
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渡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簇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
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查、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
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
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
每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这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韧声喊道。
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
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疑声道:“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么?”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很惊讶。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饶亲信。”
凶疤压低声音道:“这消息是他亲口交代我的,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都没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恩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凶疤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
灰狗被杀死了。
在凶疤等人要烧毁粮食和种子的那一刻,灰狗不同意,就被杀死!
布莱恩是灰狗最好的朋友,就算对方人多势众,他也要灰狗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