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木匣子,沈云并不陌生,父亲活着的时候就见过。
木匣上原本上过油漆,只是年头久了,到处剥落的严重,更是不显光泽。
沈云一脸伤感,拉开薄薄的木盖,只见里面躺着两封书信和一枚印章,印章尾部还穿着一根红线。
先将一封上书“正初吾兄亲启”的书信,放在一旁;又将其余信笺以及灰布包里的便笺,全部取出,一一观看。
原来,在沈云出生之前,沈父曾在山里救回一名受伤的青年书生。
书生名唤“包正初”,沈父将其接回家中,养伤月余方恢复如初,这期间,两人日渐熟络,又义气相投,便义结金兰。
包正初伤好后,辞别沈父进京赶考,从此再没回来,不过在高中之后,却派人来信告知沈父,还赠送了一些银两。
沈云的动作突然凝滞般的慢了下来,面色逐渐变化,最后化为一脸悲痛:“原来娘在生我后不久没的……”
沈母过世后,包正初虽未亲至,但派了人前来吊唁。
到了沈云四岁那年,沈父罹患重病,自知去日无多,于是托人代笔留下两封书信,一封是给沈云的,大致叙说了这一段往事,要儿子长大后去寻那义兄。
另一封书信,是留给义兄包正初的,并需要沈云代为转交,那枚印鉴正是包正初,当初留给沈父的信物。
过没多久,沈父便撒手西归。
到了沈云十岁那年,包正初再次派人,前来送信。
信笺上说当初虽中进士,然官场并不如意,到了如今总算得了皇上的赏识,一举荣升礼部员外郎。
京城梁都距离沈云家乡路途遥远,于是包正初派了一名得力的家丁,前来探望沈父,带上手书一封,邀请义弟全家前往梁都,找他过活。
家丁过来之后,才知沈父亦归天,而沈云又不知所踪,不胜唏嘘。
左右无法,只得留下便笺,告知沈云,如果归来,可以去京城找其义伯投奔,甚至还将包正初的住址留了下来,方便沈云将来寻去。
沈云沉吟良久,轻轻一叹。
最终决定明日就启程去一趟京城,寻到那素未谋面的义伯,好将父亲的书信奉上。
反正这和寻找名山大川的“仙人”并无太大冲突,说不定京城人多,更容易打探到消息,也未可知。
愣愣的坐了一会,沈云收拾心情,起身问四叔借了镰刀扬锹,打算去墓地祭拜父母。
“雪灵,你是留下来玩一会,还是随我去?”
“啾啾啾!”雪灵顿时化为一团白影,闪电一般的窜进沈云袖兜之中。
两个小娃娃显然还想找小狐狸玩耍,却被四叔一把逮住,嘱咐道:“云儿,早去早回,路上慢点。”
沈云应了,来到村口买点纸钱香烛之类。
“小云,回来了啊?”
“云儿,几时回来的,回头来我家吃饭。”……
一路之上,村里的族人热情洋溢的发出邀请,沈云也一一客气的回礼笑辞。
竹林旁的荒地里,杂草丛生,两座坟茔孤零零的坐落在一角。
将香烛点燃,焚烧纸钱。
“孩儿不孝,回来看你们了……”
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将两座坟墓打理一新。
雪灵则在荒地里,扑抓着鸟虫,玩的不亦乐乎。
……
直到太阳偏西时分,打理的一尘不染的沈云,才施施然走回村里。
四叔早整顿好一桌子酒菜,还特意拉开了八仙桌,全家都等着呢,见沈云回来,急忙和四婶一起迎上前去。
见礼毕,叙长幼年齿全都坐了下来。
有鱼,有肉,还杀了一只鸡,菜香四溢。
“云儿,”四叔指了指桌上那个酒坛子,笑道,“这是族长送来的好酒,说要给你接风,叔就占点光了。”
沈云忙谦让。
“蹦”的一声,四叔揭开坛盖,拎着酒坛一倾,顿时稠黄色的酒浆“咕嘟咕嘟”的注入沈云面前的瓷碗,一股香醇的酒香,瞬间弥漫。
四叔深吸口气,一脸陶醉,抽眼见四婶斜着眼瞅他,干笑一声,赶紧帮自己倒了一碗,宣布开吃。
两个小家伙早口水直流,一个个伸出筷子,吵嚷着要吃肉。四婶忙敲落,一人瞪一眼,帮他们一人夹两块,这才安静下来。
沈云暗暗庆幸,幸亏来之前特意将雪灵喂饱了,不然,这一桌子,还不够她一个吃的。
四叔还记得沈云的最爱,直接将一块硕大的鸡屁股,塞入他碗里。
醇酒进嘴,又香又苦又辣,味道怪怪的。这还是沈云第一次喝酒,不过喝过一口后,头晕晕的又齿颊留香,倒觉得滋味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