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海的狐狸》
《温妮莎传奇·下》
《古恩希尔德小传》
但是基本都是诗歌选集。我又不是什么文艺诗人,根本看不下去。
“有没有什么啊………………”
——————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灵光一闪!!瞬间就开始激动起来!!!
诶?!没有我可以自己写啊!!
“我靠!我靠!我靠!我靠!”
这么一想!我激动的都开始原地打转。
对啊!我可以自己写啊~别管那破jb餐馆了!!!哪有火起来的赚钱!!
可恶!!早该这么做的!!都是因为阿库娅的原因让我的智商也变得低下了!!!
可是写什么呢?
我平复一下心情,又做回了椅子。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海中出现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这本就不用我多说什么了,世界文学史最知名、最杰出的侦探!!我小时候那是天天所在被窝里看,看了一遍又一遍啊,情节我到现在还记得。
“我靠!我靠!我靠!!”
太过于激动,我边飙垃圾话就边下楼找到了丽莎。
“丽莎姐,有纸和笔吗?纸要硬一点的!”
我接过递过来的纸和笔,趴在桌子就开始写起来。
标题
《血字的研究》
————我在蒙德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大教堂进修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蒙德前线战场…………
这一写,就写了3个小时,
足足写了有5万字。但还有将近一半的篇章没有写出来。
等我反应过来,放下笔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浑身是汗了。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硬纸张已经不知道被我用多少页了,可是完全不够用。即使是已经写了五万字剧情也没有完全展开。
因为我要根据蒙德的情况进行一些对原著剧情进行一些改变。
这有一些麻烦和动脑。
“~呼~”
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我依旧站在原处,口干舌燥,心里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填满了一样。
激动!非常的激动!
主人公的名字我并没有更改,只是把华生改为成了我,全程以第一人称诉说着故事剧情。
我也想过把我自己写成福尔摩斯,但是细想就觉得不太行。
因为如果是第一人称的话必然带着大量的心里描写,这很难给读者塑造一个一切尽我掌握的牛逼形象。
福尔摩斯的住址,也被我改为了蒙德商业街21号
不行了,我现在脑子清晰的不得了,于是就打算继续闷头写下去的时候。
“——咚!——咚!——咚!”
我就发现原本放着我已经写完文字的存放原稿的地方,居然变得空空如也!
而且还有一个细长优美的胳膊正在不停的在那个位置摸索着什么。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我顺着胳膊往看去,居然是丽莎。
她看的非常认真,以至于根本就没有看到我这里的情况,以为跟刚才一样我写完后就会放在这里。
在即将看完一页的时候就伸出胳膊开始在我存放原稿的地方找新的来看。
但是写字哪有看字快。何况我现在都已经停了下来。
丽莎马就发现了不对劲,就急切的想去看自己是不是没有摸到。
我们两个的眼睛对了。
“诶?这个……小可爱你这么不写了?姐姐我还等着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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