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章 书呆子路易·柯诺思(2 / 2)新键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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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找球手……

从刚才路易接球投球的球感,大伙已经觉得这货在这方面是没天赋的。

张秋从一开始在球队的定位,就是找球手。

她才是拉文克劳现在最好的找球手。

朴实无华的校园生活,本来应该是轻松快乐的。

至少,路易一开始是这么想的。

在没入学之前,他想象中的自己:

轻轻松松的学会各种魔法,教授各种震惊,反派一个接一个的被自己打脸,妹子一个赛一个漂亮还对自己倒贴。

每天就是看看书,吃吃东西,闲暇时候在同学面前装个B。

以他全部加起来30多岁的智商,学习霍格沃兹的东西,洒洒水而已。

但实际的学院生活。

午课。

中午冥想。

下午下课。

做作业。

图书馆看书。

晚继续冥想。

第二天。

周而复始。

重复再重复。

学校果然就是个坑呢!

到了周六周日,日常的训练魁地奇,然后满身大汗的回寝室,要么看书,要么冥想。

竟然将时间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密集得可怕。

两个星期下来。

路易有了“书呆子”的称号。

一有时间就往图书馆跑,而且经常看书发呆。

有时候,连同为室友的艾伯特他们三人都觉得,路易有些太孤僻了,也太投入学习了。

他每天就在这几个死循环里猫着,除了拉文克劳这个小圈子之外,几乎不与其他人接触。

他们三人虽然也爱学习,但可没有那么疯狂和投入。

而且……

“路易,来……这个给你……”

在路易照常的三点一线的循环中,威利克斯他们三人来到寝室,递给了他几瓶药水。

“这个是欢欣剂和美梦药水,我们觉得你可能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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