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0章 鬼畜的萨日朗(1 / 2)BYD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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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傍晚七点,胡伟开溜了。

按照公司的规定说,他是早退。

毕竟公司是996,现在刚七点。

不过谈恋爱的他,正和女友小金处于如胶似漆的阶段,这一点风险比起女朋友的温柔乡。

根本不算什么。

坐开往光明新区的地铁,胡伟心情挺不错。

总算有时间放松一下了。

熟练地点亮屏幕进入p站,再刷一遍凤皇传奇,从《月亮之》到《奢香夫人》,再到《火红的萨日朗》。

“草原最美的话,火红的萨日朗,火一样热烈,火一样奔放。”

说起来的话,能认识现在的女朋友,他非常感谢凤皇传奇。

正是当初车听《月亮之》,认识了同一个小区的金阿姨。

然后,认识了金阿姨的女儿小金子。

出于感激的心态,胡伟加入了张羽的粉丝群羽林军,虽然平时潜水居多,但不时冒泡吹水。

蛮多欢乐。

算是紧张的工作中,一种调剂放松的方式。

“嗯,这个视频《萨日朗!!!》是什么,播放量已经有七百五十万了!!”

P站的用户有算法的自动推荐,所以当胡伟听完《火红的萨日朗》后,就有一个关联推荐视频。

五百万的播放量,放在哪个平台,都是很热门的作品。

他自然好奇地点进去。

可是一点击观看,原来是个二次加工的鬼畜视频。

阿婆主把多年前的经典电视剧强哥买瓜这个场景,改编成了歌曲《萨日朗》。

这样改编的根据是原片中老板朋友大喊的那句“杀人啦”与“萨日朗”谐音,正好这段时间《火红的萨日朗》广为传唱。

噗噗!

哈哈!

尽管是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但胡伟实在忍不住笑出猪叫声来。

“我滴妈,这个夜雨星繁y阿婆主真尼玛有才。”

他拼命想忍住不去笑。

偏偏控制不住。

因为周围不少乘客已经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光打量他,犹如看神经病。

胡伟好容易平复心情,可脑海里魔性的“萨日朗”的叫喊声不停。

“一遍,就在车最后看一遍,我发誓!”

重新播放,视频开头,强哥骑着小摩托来买瓜。

然后镜头剪辑到老板被捅伤到底时的求救“杀人啦(萨日朗)”。

伴着强烈的dj混音,动次打次地强哥按照《火红的萨日朗》调门,唱起了歌。

“你这瓜包熟吗?”

“你是故意找茬?我开水果摊能卖你生瓜?”

卖瓜老板的回答同样被剪成了歌唱形式。

两人一问一答,你来我往。

配节奏感十足的dj电音,仿佛真的成了一次对唱。

“萨日朗!”

最后水果摊老板的呼叫,成为整个视频最核心的内容。

阿婆主还把完整的台词切割,重新排列。

编成完整的一首曲子。

既朗朗口,又叫人忍俊不禁。

不得不说,改的很魔性。

这部鬼畜视频作为一种具有后现代风格的艺术形式,乘着《火红的萨日朗》的东风,迅速在全站引起狂欢。

就在胡伟看完的同时,显示有数千人一起在线观看。

旁边,许多阿婆主有样学样,迅速做出了另外的鬼畜视频。

看播放量,少的几万,多的也有五十万。

视频下方置顶的评论为“血红的萨日朗”,点赞超过十万。

还有人在说“血红的章鱼哥”,

有些留言相当搞笑。

比如排在热门第二的这条:“中午我自己在房间里唱,结果被我妈看见了,刚才急匆匆出门买了个西瓜回来……”

哈哈哈哈!

哇哈哈!

所有人都在哄堂大孝。

笑过之后,胡伟陷入了沉思。

这倒给他提了个醒,千万不能当着女友小金,或者她妈金阿姨的面放这个视频。

否则有样学样,他岂不是要像卖瓜老板似的大喊“萨日朗”“萨日朗”。

“这个视频就在凤皇传奇面是最离谱的。”也有人表示很疑惑。

P站的算法,究竟是怎么样来给用户推荐的。

看起来很不搭啊。

“这是当年西海电视台版的片尾曲,由强哥和卖瓜老板倾情献唱,当年只有西海电视台才能听到,现在up把它放出来了。”

看着这条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留言,众人纷纷附和。

也不管十几年前,强哥纵横江湖时,张羽和其其格才几岁,最多是个生瓜蛋子。

“没错,我作为西海人可以证明。”

“没错,我可以证明,我就是那把西瓜刀。”

“没错,我可以作证,我是那个西瓜。”

几百条的留言,实属搞笑。

大伙玩的很嗨皮。

更有人在昨天早断言:“三天以内这视频播放量破百万,要是没过,你tm劈了我。”

下边不停有人在给这位粉丝提醒。

“现在是中午13:57分,播放量已经超过八十万。”

“现在是京城时间19:43分,本视频播放量达到210万次。”

“现在是京城时间06:28分,本视频播放量来到了350万。”

胡伟看见这条留言,重新刷新数据。

播放量超越惊人的八百万。

嘶嘶!

简直恐怖如斯。

短短十几分钟,又涨了五十万。

很快,就连p站的百大up主,鼎鼎有名的法外狂徒张三老师,也发了一条相关视频。

《强哥买瓜,萨日朗(老板朋友)构成正当防卫吗?》

“这个视频中,萨日朗用凳子砸强哥,强哥用刀制止他砸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支持萨日朗的律师认为,他拿凳子砸人是为了阻止强哥继续加害瓜老板,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强哥的律师认为,他只打算划完一刀就走,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萨日朗拿凳子砸人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反而成了不法侵害,强哥用刀制止却能算正当防卫。

而且瓜老板和萨日朗是同伴,他们欺行霸市,是坏人,不排除强哥打着正当防卫的观点来加害两人……”

“个人观点,强哥蓄谋伤人在先,并且手持凶器尖刀一把,萨日朗用凳子砸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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