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人生不过三万多天,除去没来得及遇见你的那八千多天,剩下的两万多天,不出意外的话,但愿都能陪伴在她身边。
“我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但如果是去见你,我一定用跑的。”他知道等人的滋味不好受,他等过,所以他尽量做到不会让她多等。
于千万人之中,万幸得以相逢,能够与你再次相逢,想必大概是花掉了我大部分的运气吧,但我还是时时刻刻都想见你,不远万里。
清朗的嗓音从麦克风里传出,蔓延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卞芊呆愣愣地望着站在台上的人,他就像是一颗特别耀眼的星星,散发着任谁也无法遮挡的光芒。
她记得,他似乎真的没有让她多等过,每次约会,几乎都是他在等她,就连是等他下班来接她回家,他也从来没让她等超过半小时。
所以,就像他说的,每次去见她,都是用跑的吗?
“啊啊啊啊——”
酒吧里尖叫声此起彼伏,卞芊被吵得大脑无法思考,她只觉得耳朵要被震聋了,无奈到想笑。
“哇,好帅好帅。”
“但是人家都有女朋友啦,而且这首歌就是给他女朋友唱的,你就别多想了,收起你的少女心吧。”
“有女朋友又怎么样?不妨碍我喜欢帅哥。”她拿出手机对着台上的邓朗希狂拍了好几张照片,激动的要发朋友圈。
全场的灯光再次熄灭,女孩们的尖叫声并未停止,情绪仍然很高涨,可见邓朗希的这场秀,俘虏了很多少女的芳心。
可是,等到灯光亮起来,台上的乐队和驻唱歌手还在,那个唱情歌表白的男人却不见了。
邓朗希看着像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朝着卞芊走过去,但其实他尤其地不自在,他将拳头抵在唇边,清了清嗓子,温柔的问她:“好听吗?”
卞芊站起身迎接他:“好听。”
“咳……喜欢吗?是不是你今天晚上听到最好听的一首歌?”
卞芊笑了,这人要不要这么自大,不仅自大,还自恋。
可她还是不得不说,他唱歌真的不错,名副其实是被牙科职业生涯耽误的歌手。
“是的,这是我听过最有意义也最好听的一首歌,你不进娱乐圈都可惜了。”
“……”
邓朗希用食指勾了下她的鼻翼:“我要是进娱乐圈你不吃醋?”
“我为什么吃醋?”
“天天被万千少男少女喜欢,嘴里喊着‘我爱你’,你男朋友被这么多人喜欢,你不吃醋吗?”
“……”
“算了,不逗你了。”邓朗希拉着她坐回去。
在场邓朗希的朋友见他从台上下来了,自然是不会轻易放过他,至少要调侃他几句,毕竟邓朗希这种出人意料的做法和表现,不是经常能看到的。
阿武看了看躲在他身后娇羞的卞芊,眼神饶有意味地看向邓朗希,小声地偷偷讲:“可以啊,把女朋友感动的都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