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二十四章:都不咋地道(2 / 2)肉多不是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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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是他,只要抓在手上,所有的东西都会变成自己的宝具武器,酷的要命好吧。

貌似说的也有道理哈。

嗯,那个我倒是挺喜欢枪兵的一个能力!

诶,枪兵有啥能力?

对啊,是我看漫画不认真么,他除了人品不错,和两杆破枪还有什么啊?

咳咳,其实准确的说是一个诅咒,我也想要中他一样的诅咒。

哦你想要他的泪痣是吧,沃日,你这是发现了华点啊。

谁说不是呢,我刚才又翻了翻枪兵跟呆毛王的战斗,发现一开始枪兵就极为骚气的说自己自带魅惑魔法,这他娘的不就是在拐着弯说自己帅的一踏糊涂,女人都抵抗不住他的魅力么,我也是醉了。

唉,这是一个诅咒,你们不要乱来啊。

那你怎么不怕?

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呢!

啊呸,楼上别想了,那是天生的,是跟我一样帅的人才有的诅咒,你个普通靓仔是没可能的,放手吧。

我呸呸,你自恋的家伙,就吹吧你。

别闹了各位,正经点。

正经的我倒是想问,御主你们喜欢哪个多点。

啧啧,老实讲,真没有特别喜欢的,一个个的都不是地道好人呢。

对对,时辰是个阴谋家,他徒弟就是个跑腿的,雁叔虽然男人,但一身的虫子有点恐怖,那老师就更差了,只会躲着命令人,恶心死了,反倒是王妃有点可爱,阳光少年性格活泼,至于我呆毛王的切嗣,一言难尽啊!

嘎嘎,就知道你们会这么想,人家一帮子魔法师战斗,你切嗣居然阴搓搓要跟人家中门对狙,可笑死我了。

关键他瞄了这么就也没开一枪,真的是醉了。

还有更醉的是他还带了个女助手,简直笑死我了。

哎呀呀,切嗣没你们说的那么难堪好吧,他只是做事不择手段而已,心中还是有正义的。

不管怎么说,这一堆英灵加御主,这圣杯战争看起来还是相当有看头的,我很喜欢喝。

不错不错,虽然没有灌篮高手热血沸腾,但打斗却酷炫的一逼,值得推荐啊。

随着英灵们陆续登场,ftezer这篇漫画也开始深受读者粉丝们的喜爱。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青叶漫刊的销量又涨了!

如今漫刊周销量已经维持在了两百完出头,可是又震惊了各大同行们一波。

这可不是灌篮高手因为完结高潮时的暴涨,而是平常时候,能够维持二百万出头的漫刊销量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所以单论漫刊销量而言,青叶漫刊现在已经算是国内排行第三的漫画社了,只比海市的东神和飞云差一点,可谓浪的一批。

可不是么,因为认真来讲,青叶漫刊就是单靠着陈余一个人就做到如此成绩的。

毕竟如今这青叶漫刊里,最受读者欢迎的三篇漫画都是他的作品。

当然,秦莉这两年也是找了不少有名气的漫画家在青叶漫刊上刊登作品,甚至培养了不少新人,但对于陈余在青叶漫刊统治性的地位,实在是不堪一提。

对于此,其他漫画社们也就只能羡慕嫉妒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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