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5章 混血种(1 / 2)我做饭会发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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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仔大概从没想过跌宕起伏的人生会找上自己,他觉得自己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就是那个下午。

【教室里只有陈雯雯和他两个人他在擦黑板,陈雯雯穿着白棉布裙子,运动鞋,白短袜,坐在讲台上低声地哼着歌,夕阳的斜光照在新换的课桌上。窗外的爬墙虎垂下来,春夏之间的傍晚,格外安静。陈雯雯忽然扭头问路明非,你加入不加入我们文学社?】

就像落叶归于土壤,水向东流,像雨过天晴,他觉得自己就应该这样度过平凡且无法反抗的人生,直到怀着些许遗憾离开人世。

但当毕业的那一刻到来时,纵然是衰仔也开始期盼自己的人生能绽放些光彩,不然到老时留下的遗憾未免太多了些。

他回想起那个明媚的下午,当时的阳光仿佛全部落在她身上,白色的棉布裙子和皮肤在那些光芒的映射下让人不敢直视,她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也让少年成为了痴情人。

衰仔悟了,他觉得再不疯狂一次就真的什么都留不下来,他要鼓起勇气对那个女孩表露心意,像是至尊宝在城楼下吹出的最后一很毫毛,就算最后还是要转身离开,至少也能圆满那五百年的情劫。

可是人生终归不是放风筝,不会有一根线始终牵连着自己和夙愿,自然也不可能只要循规蹈矩的拉动那根线就能把对方拽到自己怀里。

有一位不知名作者说的一句话很应景:当我们下定决心颠覆世界时,世界已经将我们颠覆。注①

路明非就是这样,就在他准备在大家分崩离弃前做一番大事的时候,一封美国来的信件打破了他平凡的人生轨迹。

当然,不是他心里有些碎碎念的芝加哥大学,而是一所不知名美国名牌大学——卡塞尔学院。

亲爱的路明非先生:

感谢你对芝加哥大学的兴趣,但是很遗憾的,你未被录取。

但是,我们常说,路不只一条,只看你愿不愿意选择。

首先自我介绍,卡塞尔学院是一所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远郊的私立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是联谊学校,有广泛的学术交流。

我们非常荣幸地从芝加哥大学那里得到了您的申请资料,经过细致评估,我们认为您达到了卡塞尔学院的入学标准,在此向你发出邀请。

请您在收到这封信的第一时间联系我校的古德里安教授,他近日将会前往中国进行一次学术访问,有如何疑问,也请联系古德里安教授。

我会协助他为您提供服务,我是卡塞尔学院的学院秘书诺玛·劳恩斯,非常高兴认识您。

你诚挚的,诺玛

如果这封信不是伴有美国伊利诺伊州的邮戳,如果不是随之而来的另一封信件,如果不是那台崭新的还剩大半电的N96,路明非一定会觉得这是别人给他开的玩笑。

嘶——难道是真的?

“一定是假的!什么卡塞尔大学,还芝加哥大学的联谊学院,楚子航师兄考上的也是一所芝加哥大学的联谊学校,但这种名校的联谊学院可不是普通人能去的,我们是仕兰中学,又不是铃兰,不是谁都像楚子航师兄那么能打的。”

说话的是路明非的表弟,路鸣泽,相比于身材消瘦的表哥,他可要圆润的多。

路明非不知道自己这位腰围除以身高等于圆周率的表弟是什么时候学会吐槽的,但他清楚,表弟这是被打击到了,就像正在吃残羹剩菜的狗子忽然发现邻居家的大黄被主人赏了根大棒骨,上面还带着肉沫。

路鸣泽一直以楚学长作为偶像,经常会对QQ上的女网友说起他的光荣事迹,还说以后会向整个铃……仕兰中学证明,他不比楚子航差多少。

其实那位女网友就是路明非的小号,但路鸣泽不知道,他们经常会在QQ上互诉衷肠以及分享些中二且文青的句子。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现在重要的是路明非,他的窝囊表哥竟然收到了来自芝加哥大学联谊学院的面试通知书!

最最重要的是,他自己还没看到偶像学长的背影,但自己的蔫吧表哥突然就要与楚学长在芝加哥的海岸一起看比基尼美女了,或许他们还会互相抹防晒油。

再然后………再然后就是现在了,叔叔和婶子联系了那位古德里安教授,他们约好了今天来面试。

但是……

“唔,那就这么说好了,路明非同学!”林铭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严肃的说道:“明天还是这个时间,还是这里,请务必带着长辈来和我见面。”

“好的好的,一定一定!”路明非连连点头,像是捣蒜的机器。

他心里咆哮,休想!不可能!你以为我是范迪塞尔吗?你以为说出我的家人就能让我鼓起勇气掉过头来端了你们的恐怖组织吗?休想!注②

但林铭似乎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又笑眯眯的补充了一句:“如果来晚的话也没什么关系哦,我会派车去接你们,鼓楼区孟山路131号,对吗?”

在那一瞬间,路明非的心都凉了,他知道自己已经被这个恐怖组织彻底盯上了!

怀着哀莫大于心死的心情,路明非失魂落魄的走出了房间。

而在他走后,房间内的三人瞬间变了表情。

“武器!”林铭斩钉截铁的说道,同时开始脱下身上的黑色西装外套。

“不出所料,那只混血种已经跳进了为他准备的圈套,华夏执行部已经派去了37名专员!”叶胜动作麻利的从衣橱内拽出两个黑箱子。

“距离很近,正北方向7km,很快就会有人来接我们!”酒德亚纪将一件中长款的纯黑色风衣递给林铭,此时叶胜已经打开了箱子,露出里面的一柄刀。

她小心的将刀取出,目光像是虔诚的圣徒,好像拿着的是一把染过龙血的宝刃。

林铭已经套上风衣,他接过酒德亚纪手中的长刀,在空中挽了个漂亮的刀花。

这是一把横刀,可称唐刀,刀身漆黑,不过两指宽,血槽较浅,刀身刻有细密的图案,像是某种图腾。

对叶胜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一把圣物,它也确实沾染过龙血,死在这把刀下的混血种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

说话间,窗外已经传来阵阵嗡鸣声,像是有一只猛兽在窗外数十米的高空低吼。

林铭拉开窗户向外看去,他看了眼悬停在十几米外的直升机,又看向北方高楼寰宇。

“快快快!放提绳!”

直升机的左侧机门被打开,传来歇斯底里的电子音,然后一排软梯被扔了下来,直升机也在缓缓向窗户上方靠近。

“我们该走了,教授!”叶胜大声说到,他提着剩下的那个黑箱子,里面是枪支武器。

说完,他轻轻一跳落在窗台上,随后双腿下蹲,用力,下一秒他就消失在原地。

他竟然直接越过数米的距离,在高空抓住了垂下来的云梯,向上爬去。

酒德亚纪也紧随其后,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下了外套,只剩内衬和一件反恐背心,背心上佩戴着两把格洛克17式,还有三颗DN31式手雷………

见鬼!外国娘们都这么彪悍吗?飞机上的一名士兵心里暗骂。他不知道那其实是改装过的弗里嘉手榴弹,就算在飞机上引爆也不会爆出钢珠把他们炸成筛子,只会击晕。

“教授!”叶胜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他已经爬上机舱,但回过头来的他却发现林铭竟然还没动弹,依旧留在房间里。

“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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