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射箭曾是曹正最喜欢的业余爱好。
对他这种看着金庸长大,对各种冷兵器如数家珍的中二青年来说,弓箭可算是合法前提下,最贴近幻想世界的“玩具”了。
凭着出色的箭法,曹正在箭馆里收获了不少粉丝。可惜基本都是糙汉,一个软妹都没有。
这些年西风东渐,用地中海射法的射准弓和美式猎弓,在箭馆里大行其道。传统的明弓清弓不但难见踪影,就算买到了也找不到人教。
所以当曹正拿起郭平留下的战弓时,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涌到了他眼前——
自己擅长的是西式弓,而不是这种传统反曲弓。况且,这种弓相较现代弓紧太多!
现代射准弓,重精度不重威力,入门弓片仅有二十磅左右的拉力,曹正平时在箭馆里射十八米箭靶,往往也只用四五十磅的弓片。
这把弓可不一样!
曹正一上手,就觉出这把弓最少有七八十斤力气。
若是当年的自己,习惯后勉强也能用好,可如今的他,十几岁的身子,胳膊不比麻杆粗多少,豁上吃奶的劲儿,也没办法把弓拉满。
眼看着沙窝里狼群渐渐逼近郭平,曹正急切之中将弓把压在膝盖下,抓紧弓弦,“嘿”地一声,用整个上身的力气将弓拉开六七成。
他一只手抓住弓弦,另一只手捡起绑着布条和枯草的长箭,放在火上点燃。
再深吸一口气,他用尽全身力气固定住两臂,勉强维持着开弓的弧度,艰难地将弓举起,朝向狼群的方向。
“啪!”
弓弦从指尖刮过,重重拍击在弓把上,燃烧的羽箭如流星般划过夜幕,飘落在坑心的绿叶丛里,消失不见。
狼群一愣,离得最近的几条狼下意识闪开,呲牙低吼着,回头打量火光飘来的位置。
曹正急忙伏倒在地,刚才的一箭,远远错过了目标,几乎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要是被狼群发现,十几秒内它们就能扑过来,面对利齿,自己恐怕活不过几秒钟。
可要是就此缩头,郭平可怎么办?!
他微微探出脑袋向下张望,果然,狼群开始发动进攻了!
地势挡住了野狼们搜索的视线,它们没有发现放冷箭的敌人,就把目光放在了郭平身上,已经有狼开始试探性地扑击。
狡猾的狼群分出两只看住野猪,其它狼则逼近郭平,专挑马头马尾进攻。
郭平抡开长枪,边驱赶正面而来的利齿,边防备背后偷袭的锐爪。
骑兵用枪,最难以顾及的就是马头马尾,马头易被误伤,马尾藏在背后难以兼顾,虽然战马也会撅起后蹄踢击,但敌人一多,往往就难以依仗。
这在高速冲锋时并不成为问题的问题,在这逼仄的地势上暴露得极为明显。
郭平左遮右挡,但面对狼群们虚多实少的攻击,有力无处施展,胯下马着实被划了几爪,一边痛嘶一边暴躁地掀着蹶子。
见郭平吃紧,曹正咬咬牙,用尽全身力气,再次扳开战弓,搭上点燃的箭矢。
唐弓上没有搁箭的箭台,箭杆直接贴在弓把上,滑不溜手。射手必须用巧劲抓住箭尾,维持羽箭的平衡。
曹正的手指紧紧捏住箭尾,指节处勒出褪血的白色。
箭头斜指天空,再缓缓端平。
胳膊颤抖着,每一块肌肉都在尖叫,对抗着战弓的拉扯。
他不知道自己的余力是否还够再放第三箭,这一箭必须命中。
这不仅是为了郭平,也为了自己,为了石娘。
他逼着自己静下心。
三、二、一!
“蓬!”
箭带着火光激射而出,在夜空中画出平缓的弧线,远远地,正中他瞄准的枯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