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笛立马打断道:“我还是嫁你。”
林启刚怔住呆呆的看着乔笛,乔笛眉梢带着笑,捏了捏他的手心。
赵三强彻底没声了,看到两人的小动作,他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把自己的鞋子胡乱的套上,朝乔笛笑道:“闺女,你去看看锅里的鱼煮熟了没。”
然后收了笑容朝旁边的林启刚道:“你,跟我进来。”说罢有看了林启刚光着鞋的脚,“去,找双鞋子穿上。”
光着一双脚朝他说什么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他还怎么放心把闺女留在B市。
锅灶边,乔笛盯着紧闭的堂屋瞅,那两个人进去之后,闭合的屋门看似很平静,一点儿的声响都听不到,看了半天,就在乔笛犹豫要不要去门口听了听这两个人说什么的时候,闭合的屋门终于开了,赵三强率先走了出来,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倒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闺女,来,我看看。”赵三强走到锅灶边,抢了乔笛手里的勺子,让她去一边休息,“你坐边上,今天我来露一手,不必你对象做的差。”他手艺也是不错的,特别是敖鱼汤谁都不能和他比,一定让闺吃一次想一次。
乔笛笑道:“那我有口福了。”说完看了一眼后面出来的林启刚,她见赵三强没注意她,默默的走上前,逮着人的衣袖压低声音问:“你们刚刚在里面说什么了。”说了这么久,快半个小时了才出来,一出来,两人神情都和进去的时候不一样。
林启刚道:“没说什么。”
乔笛:“……”没说什么,说那么长的时间,而且林启刚此时明显已经熄了火一样,提都不提刚刚的事情了。
林启刚看着乔笛明亮湿润的眼睛,笑得桀骜不逊,“赵叔说我要是敢让他在结婚之前当姥爷就把我签的保证书贴村里去。”
乔笛顿住,忽的笑开说:“不会的,他骗你的。”说罢又觉得林启刚骗人,怎么可能才说了这个,但问了半天,林启刚嘴闭的像蚌壳,撬都撬不动,半响才闷声说了一句,“昨晚是我定力弱,以后决定不会了。”
“……我两什么都没有,就纯盖了一条被子。”林启刚这么说,让乔笛甚至产生了错觉像是昨晚两个扔真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乔笛无奈道:“我是怕你感冒。”她一个穿书的,思想远没有那么守旧,“而且昨晚你什么都没做,我们的的确确就是盖了一条被子。”
林启刚拧紧了眉,想起某人昨晚用伸了小脚踢在他后腰上,他道:“那也不成,我一会就去买个十床被子来家里放着。”
乔笛:“……”
……
赵三强来B市并不打算多呆,他就是过来看看这两个人过的好不好,所以当天就得赶着回去,毕竟现在养猪场他也是一个领头的,那边现在做打了,不能少人盯着,不然他这心里也不踏实,怕出事所以吃了顿饭,下午的时候就打算回去了。
乔笛带赵三强去逛了百货大楼,赵三强平常省,对自己舍不得买东西,对自家闺女可舍得了,乔笛于是软磨硬泡拉着赵三强去百货大楼宝买了许多东西让他带回去,赵三强来的时候大包小包的,走的时候更是左一袋右一袋,进火车站都是有些不好走路了,送走了赵三强,乔笛猛的想起,明天要上秦家去,刚刚上百货大楼的时候也没注意买一些东西,到时候总不能两手空手上门吧,这也太没礼貌了,想想,乔笛约着林启刚打算再去一趟百货大楼买一些能拿出手的礼物。
“不用了,再多的东西送去也是浪费,不花这个钱。”林启刚去那几筐果园里捡回来的苹果中随意的挑了几个塞进编的小竹篓里,“这个就行了。”带一篓苹果也是乔笛说了他才带的,不然他什么都不带,反而还要上门弄一堆东西。
于是在去秦家的这天还真就只拎着一个果篮上门了,乔笛想想,也是,秦家的人彤珍是什么态度,她已经见识到了,不说男主秦睿景,秦鸿宇是个什么态度,乔笛都不知道,按照正常的脑回路,这应该是个为了上位的男人,但似乎对林启刚这个儿子有求必应,摸不透性格的一个人,带一个果篮倒是也合适了。
秦睿景的家是在家属大院里,里面的人都是单位上班的,林启刚和乔笛去的早,倒是和秦鸿宇派去接他们的车擦肩而过了,让人扑了个空,急急忙忙回来向覃部长报告,说人没在。
秦鸿宇今天特意在家呆着,吩咐家里多做了几个好菜,就等着人上门,结果车没接到还以为人不来了,后面才知道人来了,忙让陈海下去接人上来。
大院里住户多,要没人带路,七拐八拐的还真找不到,陈海看到乔笛只是笑了笑,把之前那种热烈的爱意都掩盖起来了,乔笛越往前走还陈海些紧张的。
林启刚回头牵着她的手,“没事,有我。”就来见这家人,没什么可紧张的。
到了门口,是保姆来开的门,保姆系着围裙,显然是在厨房正做菜,看到人来了,笑着亲热,看样子不是第一次见林启刚了,毕竟之前住院医腿的时候,保姆往医院里送过好几次东西。
“你可算来了。”保姆把林启刚和乔笛迎进门,朝里面喊说是人来了。
“来了啊。”沙发那边的秦鸿宇急匆匆的站了起来,他和乔笛想象中有很大的区别,书中对秦鸿宇的描写乔笛忘记了,毕竟看小说就是知道个意思,不可能一字一句的记下来,这会见到了真人,不说其它,和林启刚太像了,就连秦睿景也没这么像的,中等的身材,但比较高挑,五官轮廓略显得锋利,看着桀骜不驯的那股劲和林启刚太像了,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大的痕迹,样子也确实俊俏,怪不得能哄完一个又一个的小姑娘。
林启刚脸上神色淡淡,他点点头,既然来了他就不会不耐心,尽量脸色好些,他把手里的果篮递过去,保姆忙接了过来,秦鸿宇笑了,眼角堆起两道褶子,说道:“来就来了,下次不用带东西,这位就是乔笛吧。”
乔笛见人点名到了自己,也立马打招呼,“伯父,你好。”看着挺和气的,而且对林启刚连她都能感觉到秦鸿宇语气里的溺爱,真不知道什么情况,早这样当初为什么不管林启刚,不过乔笛她是一个穿书的,只知道一些书里提到的事情,没提到的事情自然也是不知道的,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怕是乔清倾这个重生的最为清楚。
自己的对象是个书里一笔带过的路人甲,没多少描写,乔笛头一次觉得自己一个穿书者真是完全不如重生者来的厉害。
“你也好,进来坐吧,上次在车里就看了你一眼,也没打招呼,今天来,别拘谨,别客气,就当自己家。”秦鸿宇点点头,眉眼之间温柔了不少,“正好一会开饭了。”
他话音落地,楼梯上就传来哒哒哒的高跟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