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叔叔”不仅年纪大,还容易生气。
惹不起惹不起。
两人吃过馄饨,已经是正午了,叶七七数了数钱袋里的银子,差三百文就到二两银子了。
一个半天不到的时间,就赚了这么多,相当于刘氏在村子里卖菜两三月赚的钱了。
有了钱,总会想花一点,不然心里就不舒服,像是有个疙瘩一样,于是在宋清诏问她回去不回去的时候,叶七七说:“我想去买点东西。”
宋清诏点头,两人便一前一后的站起来,走了出去。
由于叶七七对这里不熟,就是宋清诏给带的路,她想到刘氏和叶蓁以及自己穿的衣服,都是缝缝补补了无数次,有些不好看,于是便跑去裁缝店,买了三匹布。
颜色都是叶七七精心挑选的,给刘氏选的是红色,看起来喜庆,叶蓁的是蓝墨色,自己的则是浅粉色,她不敢选太好的布,很贵,便选了中等的,也花了五百文。
因为总共赚了一两多七百文,叶七七花五百文买了布,又拿着剩下的两百文去给叶蓁买了些小零嘴。
买完后,叶七七已经提着大包小包的了,宋清诏看她拿不了那么多,还帮她分担了一些。
两人准备回去的时候,叶七七突然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当铺,当铺边还有个学堂,她顿时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宋清诏,说:“我要过去一下。”
宋清诏面色淡淡地点头,跟在她身后过去。
叶七七进了当铺,将别在腰上的那块白玉拿了下来,给宋清诏看了看,小声问:“你觉得这个能当多少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