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活儿给干了,钱不给怎么办?
凌云不知道雷布斯的满腹心思,他邀请杨采编还有雷布斯和他同坐一辆车,其余三人一个乘一辆。路上好说说话。
雷布斯也想和凌云盘盘道,客气一番后上车和凌云一起坐后座。
路上凌云和雷布斯相谈甚欢,但是涉及到工作的地方不多,都是聊一些各地的风土人情。
雷布斯对凌云的印象好了不少,眼前这个少年谈吐不俗,既不飞扬跋扈,也不诺诺惟是,倒是个不错的聊天伙伴。
县招待所很快到了,下车后凌云先带几人参观了一下环境,几人都对环境表示满意。
杨采编不和他们一起住,凌云另行安排杨采编的住处,凌云让雷布斯四人先自己协商好房间分配,休息一下。他晚上再来接他们一起去赴宴。
雷布斯几人商议之后,说他们现在都不累,能不能请凌云稍等一下,等他们先去房间把行李放下后马上就投入工作。
凌云想想也就同意了,程序员就是这么实在,不玩虚的。
在雷布斯四人放东西的的时间里,凌云打电话把魔都律师事务所派来的律师也叫来了,借了招待所的一件小会议室,正式开了一个项目说明会。
凌云先简单介绍了一下软件的用途。当然他不会完全说实话的,他说他需要开发一个软件用于他自己的投资组合的风险测试和计算组合的系统风险。
软件的算法和架构他已经大致做完了,软件开发小组的任务是在此基础上完善算法架构,把软件开发出来。
律师介绍了合作协议的大致内容,主要有几方面:
第一就是软件开发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严格保密所接触到的算法、数据等一切用到的资料。
不得将此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更不能将之用于其他的软件开发等一切商业行为。
第二:凌云享有开发出来的软件的一切著作权、版权、商业利益等。软件开发小组成员接受凌云支付的报酬即视为放弃其他的一切权利,包括不仅限于署名权等。
说白了,就是软件开发小组的成员就是个工具人。
雷布斯等人对此倒无异议。反正最关键的算法架构也是别人的,自己几个只是照之翻译成代码并润色而已。
这种软件外包项目他们之前也做过,大致也都是这种套路。
接下来的就是报酬问题了,来之前雷布斯等人也商议过他们的开价,不过现在情况有点复杂。算法架构这些东西是别人的,自己就是纯属于码农。价格开太高怕金主会不同意。
不过金主看上去不太在乎钱,价格开太低了又觉得自己吃亏了。
最后雷布斯狠狠心,报了个300万的价格。他估算了一下工作量,觉得四个人一个半月能完成。他觉得300万这个价格是比较合适的。
凌云一直没说话,他听完雷布斯的报价后,想了想,说他可以先支付300万作为开工的预付款。
等软件开发完成后,根据情况,再支付一笔奖励金!
凌云准备软件开发测试完成后,如果效果不错,能达到他前世接触的那套产品80的相似度,那么他再支付500万人民币奖励给雷布斯等人。
毕竟这个软件的价值他再清楚不过了,区区的800万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律师又把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纪律说了一下,所有人在项目正式开始后完全切断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电话和网络都不许使用。实在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负责项目保密的工作人员说清楚,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使用电话或者网络。凌云已经协调了县公安局的两名干警临时充当项目保密负责人。
软件开发小组的所有人员都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必须提千申请。同样的,项目保密工作人员会全程陪同。
违反保密协议会面临巨额索赔。
凌云笑着和雷布斯说,给他们3天的时间处理完私事,3天后项目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