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
“是啊,眼下各处皆有战乱,若论相对太平与繁华,非京城莫属。且孩儿这一身能耐,也该报效国家,若能在京城谋个一官半职,岂不更能光耀门楣?当然路途有些远,不知您二老的身子骨是否顶得住?”
“放心吧!孩子,你放手去做就行,不用考虑我们!”杨母一拍杨真肩膀,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杨父亦如是,二老的眼中闪烁着欣慰、激动,却又有些愧疚的泪花。
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儿子原本有着更加光明的前途,那就是加入飞雪剑宗,拜入大长老门下,这可比当大将军都要强。
可他为了行孝膝前,最终还是放弃了选择。
毕竟,去到剑宗山脚的村庄,或许能祛病强身,延年益寿,但孩子却要终年在山上修炼,极少能回来探望。
同时加入宗门,成家立业就不是短时间会考虑的,更遑论延续香火?至于儿孙满堂,享受天伦更是想也不敢想。
到时候,恐怕长久的寿命所换来的,却是更为长久的孤独。
所以儿子明明有大能耐,却放弃了选择,甘愿留在清河村。若非得罪了邻里,二老丝毫不怀疑他会一直在这里呆下去。如今搬家的考量,也都以能行孝膝前为准绳。
这一刻,杨父杨母真的有种感觉,是自己的存在拖累了儿子,成为两块巨石,绑在了鸿鹄那无法展开的翅膀之上。
“行,那就这样说定。明天您二老好好收拾一下,就带些必备之物便可。其他的东西咱们到京城置办,反正钱孩儿有的是,你们不必担心。这两天孩儿去雇趟马车,雇到了我们就出发,如何?”
“诶,好!”杨母点点头。
“对了儿子,”杨父凑了过来,神秘兮兮指了指书房,“那些书也带走?”
“啪!”
熟悉的脑瓜崩又一次响起。
“儿子喜欢,都带走!你个老东西,啰什么嗦!”
“呵呵呵”杨真尬笑几声道,“那个还是带走吧,孩儿自己打包就行”
饭后回到书房,杨真先把所有书都收集到了一起。绝大多数都是为了科考所购买的,虽然自己用不上,但也是二老的血汗钱换来,扔是不能扔的,带在身上万一以后遇到个读不起书的穷书生,也好送了助人一臂之力。
至于那些不可言说的书籍,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带走。
毕竟都是精神食粮,不该区别对待。且如今杨真也发现,这类书就和前世地球的金瓶梅一样,在那情色的外衣之下,实则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
譬如人鬼殊途,人妖殊途的理念,他就是从那里头看来的。
只要自己用批判的眼光去阅读,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至于所谓的毒害,你是瞧不起我前世100种子的磨练么?
东西都归整好了正准备开始第三十轮锤炼,突然杨真的目光定格在了书柜与一侧墙角的夹缝。那里正搁着当初前世身在村口从拿乞丐处得来的桃木剑。
这剑自己曾看过一次,当时觉得就是个烂木头于是就顺手扔在了那里头,几乎快要忘了。这会儿整理打包动了书柜,这才让它斜出了一角,露出了剑柄。
“这剑”杨真凝视他,一时有些发怔。
当初自己以为前世身傻缺,十两银子买了个本破书,结果却发现那降妖伏魔录竟然是神物。既如此,那这柄桃木剑会不会也有什么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