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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陈歌和四叔回到老家的时候,村里正紧锣密鼓的张罗着办宴席。

老梁沟除了两三户外姓,其他全都是陈家的族人,陈氏家族原本是滨海一个小族,两百多年前为了躲避战乱才来到老梁沟定居,因为条件艰苦,陈氏家族并没有能够开枝散叶,所以村里一直都是一百来户人家。

虽然村里的人少了点,但是关系却就此拉近了不少,可以说村里所有人都彼此沾亲带故,一家有难,其他人家都会帮忙,这也是陈歌没了父母之后能不愁吃喝的原因。

陈歌是真的吃百家饭长大的,所以这次回来他花两百多块钱买了五十多斤腊肠,准备让村里的人吃个鲜。

老梁沟的年夜饭是全村人一起吃的,在村里最长的那条土路上,家家户户把桌椅搬出来排成一排,大家伙把家里准备的食材收罗起来,全村的女人围在炉灶边上炒菜,村里的男爷们坐在桌上聊天喝酒,整条街都挂上红灯笼,十分的热闹。

陈歌记得自己小时候,浑身包着一件破棉袄,吧嗒着小腿从土路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一路上不断有叔伯给用筷子给自己喂菜,没走两圈就满嘴流油,肚子撑得都走不动了。

陈歌这次回来干脆住到了三爷爷的家里,原本的篱笆院现在已经落满了灰尘,倒是爷爷的供桌还算干净,想来是村里人经常来打扫。

陈歌之所以不回去住,就是因为不想把当初借出去的东西要回来,毕竟家里就他一个人,那些锅碗瓢盆再要回来也没什么用处。

要过年了,那些和父母一块出去打工的孩子也回来了,村里和陈歌差不多大的孩子只有四个,其中一个因为打架留级,现在还在上初中,另外三个都跟着父母去外地打工了。

这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回来,村里总算多了一些热闹,陈歌是这几个孩子里的头头,因为整个村里就他学习最好,同时辈分也是最高的,四个同龄孩子有三个要叫他叔,另外一个虽然是同辈,但也得叫他一声哥。

山里的孩子,上山逮虫捉鸟,下河捞鱼摸虾,虽然陈歌已经过了贪玩的年纪,但是跟着这几个小伙计一起在山里转转,心情也非常不错。

这片山里的狼和熊什么的早在生产队时期被人打光了,所以陈歌几个在山里横冲直撞,玩了三四天,几个人逮到了两条兔子,摸了一小兜鸟蛋,如果不是河面已经结冰,陈歌他们少不了还得下河再摸几条鱼。

大年三十,天才刚刚亮,村里的土路上就开始摆桌子了,村口两天前用石头和黄泥垒起来一个大灶台,现在黄泥干了,已经可以烧火了。

村里几个手艺好的女人一招呼,家家户户就把买来的食材送到村口灶台旁,两三个女人掌灶,其他女人摘菜的摘菜,烧火的烧火,分工明确。

陈歌把买来的腊肠丢进了竹篾编成的笼屉里,这种腊肠不需要怎么处理,蒸熟了就能切着吃。

除了陈歌买的腊肠,四叔买回来的大猪腿已经被切好了丢进了大锅里,锅里除了肉还放了满满的的白菜,等菜和肉都炖熟了,再放上一把粉条,保证人人都吃的开胃。

村里的女人做的都是汤菜,很少有用油炒的,一来是因为油贵,二来是因为汤菜分量足,吃不到菜,用汤泡饼也能填肚子。

相比陈歌前世吃过的各种名吃,村里女人做的这些菜显然查了太多,然而虽然菜的味道一般,但是陈歌却吃的十分开怀,有的时候,吃饭吃的确实不是味道,而是一种氛围。

吧嗒吧嗒,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从桌子旁边走过,两个小辫歪歪扭扭,整个身体被大红棉袄裹成了一个球。

看到小丫头,陈歌从桌上夹起了一块腊肠,不由分说就往她的嘴里塞,小丫头应该是吃饱了,看到陈歌塞过来的腊肠连忙摇头,可是当陈歌把筷子凑近之后,她还是张着小口勉强吃了下去。

老梁沟穷,村里的孩子从小到大能吃上肉的时候不多,至少曾经的陈歌就是这样,陈歌小的时候每次被肉馋的不行了,就去山里转悠,这时候山里还不讲究什么保护动物,能逮着什么就吃什么,蛤蟆,青蛙,不会飞的雏鸟,最好吃的是兔子和山鸡,但是小时候的陈歌逮不到这种东西。

吃饱喝足,村里人开始趁着夜色收拾东西,孩子们帮忙收拾碗筷,男人搬桌子,女人们可以休息一会儿,坐在一起唠唠嗑。

这时候的晚上没什么可以娱乐的项目,一般都农村或许会在家里看电视,但是老梁沟这里太偏了,通个电都是麻烦,弄弄一台电视机也收不到信号。

半夜,三奶奶已经睡了,陈歌和四叔一起陪着三爷爷聊天。

三爷爷有四个儿子,一个闺女,如今除了四叔,其他人都成家的成家,嫁人的嫁人,三爷爷的大儿子,也就是陈歌的大伯,现在孙子都能打酱油了,可以说四叔是三爷爷唯一放不下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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