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千墨一听大米饭,立马凑过来道:“媳妇儿,我要吃大鸡腿!”
纪千墨说着,还顺带吧唧了一下嘴巴。
这男人这两天饿坏了,说到吃的立刻想到大鸡腿了。
林依向来大度,在吃更是大方,毕竟想让人给你干活,总得先让人吃饱吃好吧。
林依笑道:“想吃大鸡腿,好啊,咱们一会儿去买一只大公鸡,回家杀了红烧!”
“好啊好啊!”纪千墨高兴得不行,拍着手嘿嘿傻笑。
林路在一旁看着,有些尴尬,他心里纳闷,依依啥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要知道,以前的林依可是很节省的,别说吃鸡了,一个大饼都得吃一半留一半。
林路有些担心,依依虽然刚刚赚了六十几两银子,但家里人多,照这么吃下去,六十两银子很快会吃光的。
林路心里有些纠结,他想要提醒依依节省一点,又觉得不好开口,毕竟银子是依依赚的,他不能光吃白饭还那么多废话。
林路思虑再三,还是决定不说了,心里暗下决心,等腿伤好了,他去镇或是县城帮工,一来可以赚钱,二来还能给家里省份口粮。
可是转念又想,去县城帮工,一个月能有五百不错了,照依依的吃法,五百大概也能买三四只公鸡,金豆能吃六七个鸡腿,这点钱,够啥呢?
这么一想,林路愁得不行,那眉毛都拧成了麻花。
林依转眸看见林路那愁得,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心便隐约猜到了他的顾虑,她也没开口劝他,毕竟说一百句话,都不如做一件实事,更能让人安心、放心。
“小娘子,前面是布庄了,要不要停一下?”
外面传来车夫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