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打完打仗,加上七千兵马被派往意大利,马林觉得,最近还是老老实实地发展经济得了。
其中,纺织业的发展,被提上了重要的日程。要知道,在目前的欧洲,纺织业绝对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行业之一。
佛兰德地区,就是因为毛纺业,一跃成为欧洲经济发达地区。在佛兰德,很多妇女从事毛纺行业,赚的钱一点不比男子少。甚至,不少家庭,男人没啥事做,在家带孩子,而妇女,则去毛纺工场去赚钱养家。
而且,不管是经营毛纺工场,还是出口毛布,甚至进出口羊毛,都是能产生税收的。正是因为佛兰德地区发达的毛纺业,使得佛兰德地区,成了欧洲当时着名的富裕地区。当然,也引起了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岳父大胆的查理的觊觎,遭到吞并。
而且,在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儿子菲利普王子继承了勃艮第后,直接都不住在深处内陆勃艮第了,而是直接把驻地搬到了佛兰德地区毛纺业最发达的城市根特了。
此时的根特,人口达到55000人,是神圣罗马帝国第四大城市,仅次于米兰10万、布拉格7万和热内亚58万,是欧洲此时的纺织之都。城里55万居民,大部分也都和纺织业有关。
每年,从佛兰德地区收取的税收,要占到尼德兰半数以上。只可惜,菲利普王子自幼和父亲分开,和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并不算太亲近。因此,这位着名的英俊王菲利普,疯女胡安娜的丈夫,虽然财政良好,却不愿意全力支持自己的父亲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而是截留下大半财政收入,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若不是如此,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也不会在财政上捉襟见肘。
不过,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对此也毫无办法。毕竟,勃艮第公爵是他儿子菲利普,而不是他。所以,尼德兰地区的财政力量,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一直无法充分利用起来。而且,尼德兰议会,一直怂恿菲利普王子和其父亲作对。而菲利普王子从小就和父亲分开,一直在根特的王宫里长大,陪伴他更多的,是那些尼德兰议会的议员。在他们的影响和挑唆下,菲利普王子对父亲的感情淡薄。倒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对于儿子的自私,毫不介意。毕竟,他就这么一个儿子。
事实上,疯女胡安娜,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好好的人。只是,后来被薄情寡义的丈夫菲利普给活生生地气疯了而已。
当然,我们这里就不细细讨论“英俊王”菲利普的自私和薄情寡义了。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佛兰德地区的发达的毛纺业。
原本,佛兰德地区的毛纺业之所以那么发达,是有两个因素的一是当地的纺织业人才济济,除了各种擅长制造纺织机和擅长处理羊毛主要是去油和去膻味的工匠,当地还有大量精通纺纱和织布的妇女另外,佛兰德地区就在北海边,正对着英国。当初,英国可是羊毛输出大国。而且,英国的羊毛,是细毛羊,羊毛质量上乘。整个欧洲,羊毛质量中,英国羊毛排行第二,西班牙的美利奴羊的羊毛排行第一。
只不过,西班牙人的美利奴羊,被当做国宝,禁止外流。即使是美利奴羊的羊毛,也只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南欧地区流通,根本流通不到佛兰德地区来。
而且,其他国家不是没有尝试过偷偷引进美利奴羊。但是,美利奴羊有一个特性,就是它们非常喜欢西班牙的阳光和干燥的气候,对于湿润的气候很不适应。
比如,在历史上,美利奴羊曾引入北美,但失败了。因为,习惯了干燥气候的美利奴羊,到了潮湿的北美后,容易得烂蹄病。而被引入干燥的澳大利亚大陆后,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就了澳大利亚这个“骑在羊背上的国家”。
同样的拮据,欧洲其他国家,尤其是北部国家,即使引进了美利奴羊,也没法养活。因为,水土不服。
不过,马林却有对策……
这个对策就是,用母羊,去找美利奴羊的公羊去“借种”,制造混血品种……
只要母体是西北欧本土的绵羊,那么,和美利奴羊公羊结合产下的后代,多半能够适应西北欧那潮湿的气候环境,不会得烂蹄病。
要知道,动物的身体是在母亲的体内发育而成的。其生理特征,也更加靠近母亲。所以,犹太人才有根据母亲来确定犹太血统的办法。
所以,要想引进外来的优秀牲畜品种,又害怕外来物种不适应本地气候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进外来的雄性动物,让本土的雌性动物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