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奚庭出生于衣食无忧的县城家庭,父母都是干部。
他相貌俊朗,饱读诗书,家庭条件又不错,因此自我感觉良好。
他自认为人生中唯一的败笔,就是那老掉牙了的娃娃亲,女方还刁蛮凶悍。
幸运的是,他好说歹说终于使父母同意退掉这门亲事,不幸的是,机缘巧合之下,他竟然来到了聚宝村。
沈奚庭对于聚宝村的第一印象,就是贫穷落后,还残留有封建,但随着他在这里的长时间居住,他好像爱上了这个地方。
这里的人淳朴热情,甚至于给了他家的感觉,孩子顽皮好动,但对知识充满了渴望。
更难得的是,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了。
初见,她清理着院落的杂草,站在花丛里,好像与花融为一体。
她勤劳朴实、寡言少语,却什么都会,他擅长的诗词,她会,他不擅长的家务,她也会。
她不辞辛劳地在田间劳作,她毫无保留地教孩子们读书识字。
她的名字叫姜超美。
沈奚庭就如同陷入了热恋中的青年,虽然是单方面的,但他乐此不疲。
直到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名叫郝延的姜超美的青梅竹马,他才有了危机感。
万幸,姜超美只是拿郝延当好朋友,并没有其他的想法。
再后来,村里小学建立,沈奚庭和姜超美一起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在此过程中也一天比一天亲密。
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生逢其时,过着平淡且幸福的生活,心中有坚定的信仰,枕边是最爱的人。
小剧场:
食堂排队打饭。
姜超美把餐盘递过去。
“婶子,我要打三人份的。”
食堂大妈也是村子里的老人了,她眯了眯眼。
“哦,超越也在啊!旁边的小伙挺精神的,是……”
“是我家里人,远房亲戚。”姜超美急忙补充。
这些大妈们闲来无事就喜欢做媒,要是让她知道了沈奚庭是个老师,肯定又要热心肠了。
果不其然,大妈一听没戏,只好止住话茬。
而沈奚庭只听到“家里人”三个字就开心了,这说明什么?
超美应该也有点喜欢他的吧?
多年后。
沈奚庭和姜超美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和院子。
沈奚庭不知疲惫地在院子里种了许多小花,就是路边很常见的那种,通俗点来说,叫小野花。
姜超美不解。
“你干嘛呢?”
想他刚来聚宝村的时候,让他种个菜,就像要了他半条命,现在竟然还有闲情逸致养起花来了。
“种花呗!小土给超越种玫瑰,我就给你种野花。”
“为什么?”
虽然她是很喜欢这些生命力旺盛的淡蓝小花,但这在路边就是随处可见的,根本就没必要花工夫去种,因为它们自己就可以长得很好。
“因为你像它们。”
沈奚庭认真道。
像它们一样清雅静美,于细微之处顽强,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我就喜欢娇养野花,这其中的乐趣旁人哪懂。”沈奚庭十分骄傲。
我想娇养你呀!
重生年代:农家福女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