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很奇怪,只当沈母是在自谦。如果沈奚庭都算得上是顽劣,那她家的几个儿子呢?
“没有没有,奚庭还是很能吃苦的,这段时间帮我家干了很多活呢!”方氏衷心道。
沈母很自来熟,很快就和方氏称姐道妹起来,俩人一起聊着自家的琐事。
“没想到这小子出去了一趟长大了这么多,是吗?还挺受村里小孩子欢迎?”
沈母一点也不敢相信,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儿子不是一直都嫌小孩闹腾的吗?
方氏笑着补充:“姐妹,你就别谦虚啦!有这么个儿子可是你的福气,读书好性格也好,村里人都夸有耐心。”
沈母干笑几声,她儿子该不会是换了芯子了吧?不然怎么会变化如此之大,简直是不可思议!
一面与方氏聊着天,一面时不时抬眼打量沈奚庭,试图找到点什么蛛丝马迹。
看着看着,沈母很快察觉到了,这分明就是有情况。
不得不说,某些时候,女人的第六感是十分强大的,怪不得这小子急吼吼地叫自己过来,原来是有喜欢的人了啊!
瞧这小眼神直勾勾的,年轻人就是心里藏不住事。
沈母就比较老谋深算了,看破不说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向方氏打听情况。
“妹子,我家奚庭倒是与你的几个孩子年纪相仿,他们相处的可还行?”
方氏哪懂得这么多套路,心思淳朴。
“玩的都不错。奚庭还经常随超美一起去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识字呢!你放心,村里的孩子都很喜欢他。”
沈母更在意的是姜超美的态度,她家儿子好不容易开一次窍,万一没领个媳妇回来,岂不是要孤独终老了?
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要更上点心。
沈母瞅着姜超美,就像在看自己家人,是越看越喜欢,瞧这皮肤白嫩嫩的,又端庄娴静,多招人稀罕!
她一直都想再要一个女儿,奈何没那时间精力,儿媳妇也是一样的吧?
沈母眼睛亮晶晶的,再看刚才还宝贝的不得了的儿子,突然就有那么一点嫌弃。
要儿子何用?猪都会自己拱小白菜了。
沈母站起身:“时间也不早了,那我们也不打扰,先回去了。”
方氏其实和沈母还是挺聊得来的,沈母从县城里来,见多识广,脾气却很好,性格也有趣。
“好,下次还来吃饭。”方氏热情地准备送送沈家人,被沈母给拦下了。
“诶,不用送,不用送,就这么几步路。”
沈母还打算给姜家人留个好印象呢!她一手拉着不管事的丈夫,一手拽着不争气的儿子,从姜家离开。
沈奚庭突然被拽走,一万个不愿意:“妈,我还想多呆会儿呢!”
沈母白他一眼,语重心长:“你是不是喜欢姜家小姑娘啊!你自己想想你这方法有没有什么效果,都要混成别人的铁哥们儿了。”
“男孩子也要矜持一点,欲擒故纵,才能吊人胃口。”
沈母说的头头是道,像是颇有经验。
重生年代:农家福女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