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就是去大伯家讨点嘛!你忘了他是个猎户……”
原主的记忆姜超越记不太清,但为了不被怀疑,她还是点点头。
顺利从姜建军家拿了一小块肉,姐妹俩便一直在厨房里忙活。
说是一小块肉还真是一小块肉,只有手掌心大小,但在这个年代却是极其珍贵。
姐妹俩琢磨半天,无非是想让肉看起来更多些,毕竟是要用来招待客人的,便在里面掺了许多蔬菜。
腊肉的香味扑鼻,姜超越往肚里狂咽口水,很快菜就做好了。
菜很简单,也就两菜一汤,一个豇豆炒腊肉,一个清炒土豆丝,一个青瓜汤,还有稀饭。
当媒婆最重要的是什么?那自然是要嘴甜会说话。
李婆子一张口便是一顿夸:“方娘子,你家生活不错嘛!还能吃肉喝稀饭,像我们平常都是喝米汤的。”
方氏笑得端庄,面不改色,腹诽:“可不是,今天这一顿,全家又要挨饿好几顿了。”
“你们家超美是不是也要到年龄了?喜欢哪家小子,我这个做婶子的可要帮着看看。真是个好姑娘,长得又俏烧饭又好。”
姜超美应该是从未想过这档子事,猛一被提及,羞得厉害,紧绷着的小脸红扑扑的,甚是可爱。
姜援朝氏笑着打圆场:“先说她大哥的事,这几个孩子可都要拜托您啊!”
哼哼,知子莫若母,虽然姜援朝对林明玉没有过多异常的反应,但她还是敏锐地意识到,这两人不是有那么点意思就是以前认识。
方氏猜的没错,姜援朝和林明玉确实是认识,那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聚宝村和响水村邻近,中间仅隔着一条清水河。
一次,林明玉在河边浣衣,不慎脚滑落入河中,被路过的姜援朝给救了。
姑娘家全身湿透,又有外男在场,所幸周遭没有旁人,为了保全林明玉的名节,两人默契地谁也没有提及。
但不得不承认,这是姜援朝长这么大以来,除了自己的妹妹外,唯一一个近距离接触过的姑娘。
隔着薄薄的沾湿的衣料,手底下光滑又温软的触感,与男孩子很不同。
吃过饭,林明玉又坐了会儿,便起身回家,姜援朝顺理成章地出去送了送。
“好了,姜大哥,快回去吧!”林明玉微低着头,声音又小又温柔。
然后在没人看到的地方,语气又轻快起来,带着隐隐的得意:“以后我会常来看你的。”
姜援朝瞬间反应过来,脸上带着不可思议。
什么穷困潦倒都是不存在的,林家祖上也有读书当过官的,有房有田也有铺子。虽然是出现了一些变故,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家仍然算得上是富裕,要不林明玉怎么会识得字呢?
之所以装的可怜兮兮、柔弱无依,为的是有理由接近姜援朝罢了。
姜援朝饶是被骗了,也没有感到生气,只是略有些头疼,突然多出了一朵有点麻烦的桃花,天晓得以后的事情会如何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