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山岗,夕阳穿透密林,映射在一座孤零零的亭台之中。
晚风瑟瑟,偌大的林中也早已没有了半点喧哗。
奇怪的是,这荒山野岭之中,却有一名身穿灰色布衣的青年,斜靠在亭台中,昏昏沉睡。
他身材不算很高大,皮肤黝黑,像个读书人。
离奇的是,他额头长着一个月牙状的伤疤。
“包拯……包拯……”
“包黑炭…!”
“包大哥!”
“看,在那里!”
“哎呀,好你个包拯,我们到处找你,你倒好,竟在这里睡懒觉。”
“真是皇不急,急死太监,都火烧眉毛了,你竟然睡得着。”
“找了你一天,你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一干人沿着幽静小道大喊大叫,来到不到十平的亭台之中。
见到了青年之后,脸既惊且愤。
青年被这么一闹,方从梦中惊醒。
拍了拍似欲炸裂的脑袋,抬头看向团团围着自己的众人。
一个是风度翩翩的文弱书生,另外两个则是,身穿长裙,容颜姣好的妙龄女子。
“演戏呢?我这是在哪里?”
看着几人,青年一脸恍惚。
但很快,一道记忆涌进了脑海……
穿……穿越……
穿越了……
包拯?
竟然穿越了包拯?
那个昼断阳夜断阴地包青天!
特么太不科学了啊?!
青年咋舌。
连忙摸了摸额头。
阴……阴阳眼?!
靠。
还真是包青天。
心中不由得一阵后怕,不知是祸是福?
民间传说,包公额头的月牙乃是阴阳眼,非但能辨别人间的忠奸贤愚,还能看到阴间鬼魂,判断阴阳。
包拯努力尝试睁开第三只眼睛,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和民间传说中的包公一样牛逼。
然而,月牙就像是一块多余的肉,没任何反应。
目光扫视四周,也没发现什么离奇古怪的脏东西。
麻蛋,真是想多了。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来的孤魂野鬼?
哪有那么多开挂之物,看来这一世也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的往爬了。
前世,他叫包政,是一名连岗证都考不的小律师。
他父母双亡,二十七八岁,一事无成,为生计四处奔波,孤寡老人一个。
相过几次亲,没车没房没存款,更是没一个女孩子看得,被生活狠狠地打了脸。
没想到天给了自己换了一个背景,算是馈赠了吧!
毕竟,穿越的人可是包公,声名远扬,万古流芳。
好吧!
以后就是包拯了。
本尊的记忆如同电影片段一样闪过……
青年再次看向身旁三人。
不是别人,正是本尊的知心好友,同窗公孙策、庞飞燕和凌楚楚。
而他们这么急冲冲的寻自己,正是为了一桩惊天大案。
高丽太子在庐州遇刺身亡。
“《少年包青天》?”
包拯咋舌,貌似他现在只是个文弱书生,无官无职,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有点悲催啊。
也罢!
既来之则安之,好歹是个举人,算是功名在身,很快便可以参加殿试了。
融合了本尊记忆,包拯迅疾定位了身份。
至于高丽太子案的来龙去脉,自然是了然于胸。
之所以会一个人躲在这个深山密林之中,就是为了冥想这个惊天大案的突破口。
高丽太子在庐州府驿馆神秘死亡,死状惨不忍睹。
为此,高丽国的王子早放出了狠话——如大宋再找不出凶手,便要兵发大宋,血洗庐州,鸡犬不宁。
为此,当朝太师庞籍亲临庐州,负责此案,给了本尊三天时间查出真凶。
今天,便是最后期限。
“妈的,好个庞太师,太欺负人了!”
包拯一阵操蛋,没想到声名远扬的本尊包青天,竟然被人骑在头拉屎。
这让刚穿越的包拯很憋屈。
如果不能限期找出真凶,只有死路一条,毕竟他现在啥也不是,根本斗不过庞太师,首要任务,自然是保命要紧。
不过还好,《少年包青天》他比较熟悉。
杀人凶手?他清楚记得,乃是庐州府衙的刀头沈良。他是辽人的间谍,目的便是要挑起大宋和高丽国的争端,大辽从中渔利。
既然知道真相,自然不能让他阴谋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