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废了胳膊
军人乃国之利器。
他们几人更是千万军人中的骄楚。
然而却出现在这种场合,成为胡兴华私人寻仇的帮手。
让于剑雷心中一阵冷寒。
他站出来,怒视着四人喝道:“猎鹰大队什么时候成了私人的打手了!”
于剑雷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四人同时脸色剧变。
互相对视几眼后。
一名身材略高的汉子站到最前,他上下审视于剑雷半天,喝问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我是谁?”
于剑雷冷笑道:“我是你们大队长的生死之交!呵呵,高峰带的好兵啊,真是有前途!”
汉子脸色再变,于剑雷口中的高峰,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猎鹰大队的队长。
猎鹰大队乃是滇省军区的拳头部队。
在华夏特种兵中,能够排到第三。
仅次于神龙小组和华夏利剑。
猎鹰大队队长高峰,更是一代传奇人物。
他十六岁服役,在军队中展现出非凡的才华,擅长一切战斗技能,并且还是一名了不起的武术高手,据说三年前已经成功练成内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内劲武者。
于剑雷当年曾同高峰一起在某特种基地训练过,两人结下了深厚情谊,即便平时难得一见。
但于剑雷对高峰带出来的队伍还是很熟悉的。
尤其是猎鹰大队,跟高峰跟的久了。
这些队员的身上,都带有高峰的气质,于剑雷一眼便能够嗅出味道来。
汉子沉默半天,道:“口说无凭,你凭什么说认识我们队长!”
于剑雷冷笑一声,从口袋里掏出证件,打开给他看:“凭这个行不行。”
汉子瞅了一眼,当场僵直。
于剑雷!
大校!
汉子的脑袋顿时嗡的一下,满脸惊愕,不可思议道:“您!您是于剑雷大校!”
于剑雷收起证件:“没错,是我,现在信了吧。”
汉子朝于剑雷敬了个礼,朗声道:“士兵元朗,见过大校!”
元朗望着于剑雷的目光中,带着三分敬畏三分庄重,剩下的四分全是钦佩。
他们猎鹰大队的人,听到于剑雷的名字不是一次两次。
盖因他们的队长高峰同于剑雷的交情极好,提起于剑雷自然是赞不绝口。
高峰曾亲口对他们这样说:“我同于剑雷比,能比他强的也只有功夫。无论胆识、谋略,还是团队作战的技战术,于剑雷都远胜于我。他带的特种大队,也就是根基差了点,论打硬仗的实力,绝不比我们猎鹰大队差。”
所以元朗见到于剑雷的证件后,直接向于剑雷行了个军礼。
但于剑雷呵呵直冷笑:“你们这种行为也配称作士兵?呵呵,不要侮辱兵这个字眼!”
元朗汗颜,他犹豫了一下,低声解释道:“报告大校,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咱们接到上级的就是听从胡兴华的命令,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于剑雷蹙眉:“你们的上级是谁?高峰?他怎么会下这种不负责任的命令!”
元朗摇摇头道:“不是,我们队长犯错误了。现在正在关禁闭反省,如今是军区胡参谋代管猎鹰大队。”
说着,他压低声音:“胡参谋也就是胡兴华的父亲。”
怪不得!
于剑雷顿时明白了。
他说胡兴华怎么能连猎鹰大队都调过来给自己用,原来还是借的他老子的威风。
原本军区之间,隶属于不同领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