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我们似乎漏掉了一些东西。”
“张,你似乎发现了一些什么?说说看。”
“首先凶手如果是穿着死者巴克利的鞋进入现场,那么他怎么出来呢?”
“张,你说的很对,这是令人费解的地方。”
“还有吗?”
“其次,一条勒痕,这也是致命伤,那么巴克利死前应该是不能行动的,如果可以行动或者反抗巴克利就会让勒痕错位,而不是简单的一条勒痕,我想应该只有昏迷才会让巴克利没有反抗,那么巴克利在没有外伤的情况时是怎么昏迷的,这让人很费解。”
第三点,我们发现古屋偏离了巴克利回家的路至少两公里,那么这两公里如果是巴克利不自愿的情况下走完的,必须有交通工具。
再笨的人也不会背着一个人步行两公里然后杀死他,这很容易暴露。”
“张,你说的没错,我们马上做点什么。”
麦克逊迅速召集了队员和法医根据以上几点提出了侦破方向。
现场重新被勘察,警察在古屋外草坪发现了几个圆状压痕。尽管不是很明显。
露丝在巴克利的肺内发现剂量很少的罕见药物,怀疑是某种少见的迷幻剂。
警察排查了那段时间经过的所有一百多辆货车,证据表明罪犯应该使用的是某种伸缩臂进出古屋,那么伸缩臂的最佳运输工具就是货车
张子阳非常不解,如果按照假设,这将是很繁琐的一个过程,为什么要这么做?过程越繁琐越容易暴露,但是一切证据表明过程就是这样。
“迈克,你查一下古屋的主人情况,我觉得凶手把巴克利一定送到古屋受刑肯定是有原因的。”
“好的,伙计。”
“詹姆斯,一个老头,十年前死于心脏病发作,噢!上帝!他是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发病的。伙计,公交车司机就是巴克利。我们应该发现了什么?”
“查一下他有什么亲人?”
“他没有孩子。詹姆斯太太早已不在了。”
“将他和他的夫人有血缘关系的都找出来,迈克,我们只差一步。”
“张,好像没有。”
张子阳感觉线索又断了。
“那么他的老朋友呢?我们来看看詹姆斯的朋友还有几个?”
“张,我们可以去他的邻居那里找下或者社区问下。”
“那我们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