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 原来是古惑仔(1 / 2)牧歌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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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港岛以社团说的算,可以说社团在这里只手遮天。

山鸡所在的也在港岛三分鼎力之一的洪兴社团。

很小出来混的他,现在已经是一群小混混的头目,跟在陈浩南底下,洪兴社团人员众多,前线拼命的是一波。

而山鸡这一类却是预备成员。

所以也就没见过血,今晚山鸡特别嚣张的过来,很大一部分是有他那一群狐朋狗友的兄弟做后盾,否则以山鸡的个性,他绝对不敢来找许川的麻烦。

可他没想到的是,许川的战斗力如此之强。

就连他的大哥陈浩南,也是比不上。

陈浩南在洪兴可以算的上是二号打手了。

“所以我的战斗力,在港岛那是无敌的了?”许川听完山鸡的介绍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是的,老大。您要不要考虑一下加入洪兴社团,我知道你们这些从大陆来的,就是混不下去,想找口吃的,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许川摇了摇头,拍了拍山鸡的脑袋:“小伙子,未来是属于读书人的天下,你要明白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这些打打杀杀的,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山鸡一脸懵逼,以他目前的状态来说,完全不懂得许川在说什么。

许川也懒的向他解释,他能说往后的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满地走的时代,当混混是最没有前途的职业吗?

“走吧,带我去见见你们老大陈浩南。”

“啊,要去见啊。”山鸡有些为难。

“怎么?”

“没问题。”山鸡立刻答应。

开玩笑,以这位大佬的战斗力,他山鸡敢不答应,那真的是找死。

许川看着山鸡那惧怕的样子,不由的有些好笑,没想到自己第一次来港岛,竟然赶上了古惑仔的剧情。

看情况现在的山鸡显然跟着陈浩南,已经混出一点名堂了。

但与靓坤结仇还是有段距离。

运动过后,人往往都会兴奋,许川也不打算睡了,直接压着山鸡让他带自己去见陈浩南。

一群小混混见老大就这么走了,也是出卖的干脆,纷纷做鸟涣散。

许川抓着山鸡的脖子下了楼,在宾馆前台的目瞪口呆中出了名。

港岛的夜生活向来很丰富,陈浩南今天很兴奋,他又泡到了新的女朋友,长的很漂亮,也很正点,正想下班后带回家好好享受一番二人世界。

却见自己从小到大的兄弟巢皮急急忙忙的跑过来。

“不好了,山鸡被人挟持了。”

“什么?”陈浩南一把甩开刚泡到手的女人。

女人有些不乐意,却被陈浩南一脚踹开。

“滚。”

“什么人吗。”

见陈浩南如此强硬,女人只好灰溜溜的离开。

常年在这种场合混的女人都明白,这里哪里有什么真爱,有的话就是你情我愿互相交易罢了。

巢皮看到女人离开,那窈窕的背影让他有些波动,但这是自己大哥的女人,他不能抢。

江湖道义,朋友妻不可欺。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们哥几个之所以走到现在的程度,更多的就是严格遵守这份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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