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过。”
“为什么没想过?”
“他喜欢的应该不是我这种的。”
“你这种的是哪种的?”
“小家碧玉型的。”
“那他喜欢的是哪种的?”
“大家闺秀型的。”
“那么,是忘记他,还是换一个?”
“唉呀,人家暗恋一下,不行啊?”林小西的单刀直入,让杨玉清退无可退。
不久,很多女生都知道了杨玉清暗恋那个男生。当然,决不会是林小西传出去的。林小西从不聚众八卦。即使不是杨玉清,是别的人,她也不会传出去。
这不奇怪,大家都处于这个年龄,对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敏感有兴趣的。再说,杨玉清本人也不是一个善于保守秘密的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狗血了。
杨玉清和林小西一直在班上是游离在集体之外,自娱自乐地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和班上的同学,尤其是校花景秀那样的风云人物,向来是不熟的,也没有什么交集。
也不知是怎么的,景秀忽然在饭堂吃饭时,跟她坐一起了,有点套近乎的意思。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其实也有点受宠若惊,没办法,年青女孩子都有点虚荣和奴性,好像和校花一起,自己也升了几个段位似的。
吃完饭,校花说一起散散步,没叫林小西,林小西知趣地撤了。觉得自己有点不够义气,但还是忍不住跟上了校花。
不愧是校花,近距离看,更好看了。脸是粉嫩粉嫩的,手指是细白修长的,说起话来软软的绵绵地,耳朵极其受用。杨玉清最自卑的莫过于自己的手,以前跟在奶奶身边,没有到再婚的爸爸身边时,很是乖巧懂事,很小就懂得拿起镰刀,跟着奶奶上山砍柴。因为家里是土灶,需要烧柴草。结果,有一次,左小腿前面胫骨的地方,便砍了个见骨的大血口子,当时血流如注,也没有医院或医疗站之类的地方,那得去10里地之外的镇上才行。只是按农村的土法子,撒了点黑土,止了血完事。后来,跟在爸爸身边,爸爸总是忙生意,主要和后妈及姐姐在家里,也是抢着做家务的。因此,一双手一伸出来,就是干多了粗活的样子,指关节很粗大,皮肤粗糙。
校花似乎把她当成了多年的知心好姐妹一样,满脸羞涩地掏出一封信,作为校花,毫不意外,这样的信当然是男生写给她的情书。
“看看,怎么办才好呢?好苦恼。”校花忸怩地笑。
杨玉清几乎是感激涕零地看着信。能被校花当成知己,分享这样的秘密,这是多大的荣幸啊。
那是一封热情洋溢、言辞滚烫,甚至有种低到尘埃里的卑微的求爱信。杨玉清自认也收到过情书,也有受欢迎的年月,可是,这么赤诚而赤祼的情书,她确实还是第一次读到,连她也被信感染得热血沸腾了,而且,心里满是艳羡。只是这艳羡在看到落款的那一刻,变成了震惊与冰凉。
落款是:工程学院,魏然。
这是她千方百计打听到的名字,这是她每天念叨在嘴边却又害怕说出口的名字,就像害怕一个轻微的脚步声惊散安静河面的那些游鱼一样。
哪怕是暗恋,这也……
“我有事,先走了。”景秀袅袅婷婷地飘然而去。杨玉清愣怔在那里。
此后,隔三差五,景秀都会和她一起散散步,作出惊惶心乱地样子,让她读那些滚烫灼人的情书,当然,落款无一例外都是:魏然。
直到下学期快结束,看杨玉清萎靡的样子,也没有整天唠叨暗恋的男孩子了。林小西不解。一直的暗恋不是挺自嗨的吗?
杨玉清说起了这件事。
“我不想读那些信,但又不好辜负景秀的友谊吧?”
“你真是猪。你难道没有感觉在虐你的时候,景秀的快感吗?”林小西有些愠怒。
“不至于,我和她无怨无仇,毫无交集的。”
“她只是需要满足校花的虚荣,你不过是一个道具。”林小西冷冷地说。
再回想,的确,校花景秀那灿若桃花的脸,其实是有一层冰冷坚硬的东西,那是一种讥诮,浸润着嘲讽:你不照镜子的吗?
杨玉清的人生第一次初恋,哦,不,只是暗恋,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后来大二在老乡聚会上,遇到大三届的王永富,不知道是他成熟稳重的踏实,还是见到漂亮女生目不斜视的庄重打动了她,抑或是初战惨败的羞赫让她想极于逃脱,总之,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从此,那些过于漂亮的脸蛋,总能让杨玉清相形见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