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德领命在身,带着二十个士兵出了镇守府,直奔城门而去。
夜晚凉风吹在面上,吹乱了一丝不苟的飘逸中分短发。
他扶了扶鼻子上金丝眼镜,不知为何,心里就是有些不舒服。
他其实很看不起谭方。
这个小子,在他看来,若非父亲念着昔日同袍情义,一直颇为照拂,恐怕这时候,早就不知道烂在哪处泥坑里,哪里还能有如今的风光?
是的。
在他眼里,谭方就是风光。
能够在镇守府议事大厅侃侃而谈,指点江山,并且得到父亲张子阳的赞许和认可,是多大的荣耀?
这可是自己想做都做不到的。
是从什么开始,渐渐变成了这般模样来着?
要知道,还在很早的时候,自己也是深得父亲大人万分期待的。
并指望着,有那么一日能干出天大的成绩来。
这从名字都能看得出来。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三年前,甚至还送他去日本学习,学一学别人家先进的军事技术。
他觉得,自己每一步都走在时代的脉膊之上。
回国之后,再看这些旧官僚,旧地主,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无他。
眼皮子太浅了。
本事也太差。
而谭方,又是一个什么人?
事实上,张明德这些日子早就打听过了。
那家伙在巡捕房公干的时候,别看年纪不大,却早就混成了个老油子,一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倒是挺不错的。
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与一些三教九流的泥腿子们,成天扯瞎篇。
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扯上许久,至于身为一个巡捕的本职工作,捕贼缉盗。
根本就没他么事情。
而且,在谭明德看来,谭方此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胆小。
不说王振威,就连王振威家最是没用的小舅子,一个啥也不是的小混混,也能成天欺辱于他,这就有些过份了啊。
如果让人知道他是镇守府的人,指不定把镇抚使的脸都丢光了。
“呸”
张明德重重吐了一口血痰。
这些天,回国之后,就感觉处处不顺。
内火也重了些。
凝香苑的妹子也是那般粗俗不懂得情趣,比起隔海那国的老师们,品质差得太远。
人家不但学文,还学艺术,甚至还能玩一玩角色扮演游戏。
那才是真正的水平
街道上面,有几个晚回家的百姓,瑟瑟缩缩的躲在一旁,看着奔跑前行的一行二十身携武器的大头兵,眼中就露出惊恐,更有两人,慌不迭的就趴在地上磕头。
张明德没有停下,反而重重的蹬了蹬马腹,不想看到这种情景。
这个国家的百姓,看着也是那么倒胃口,奴性太重了。
看这个会跪,看那个会跪,完全失去了血性。
民众如此,官员如此。
个个都心无大志,不思进取
与他们呆在一块,简直感觉到自己身上都透出难堪的腐臭气息。
心里虽然想得有些多。
但是,张明德还是知道的。
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
在杭州城,镇抚使的命令就是天意,所以,他并不准备拦截攻击杨家一行。
事实上,他也不在意那些残兵败将。
再怎么了得,还不是终于被清帮一行吓得逃出城外,想要逃到上海。
去干什么?
当然是想着上海相对安稳的大环境。
那里万国林立,一些强国各有租界,各有武装。
国内一些大型组织,也在那里各自牵制,各有图谋。
任何一家,都不可能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