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策西抬手取下花朵,放到他肩上,没回他的话,只是轻轻笑了笑,转回身往前走。
路南拿着花,轻轻地又插回她的发圈处:“向来依,我得不到的日子,比余笙长多了,那是不是所有男人很久得不到就放弃,你自己判断,我不想左右你的思想......”
方策西放缓了脚步,路南未停,走在了前头,背对着说,“我没得到过,所以也不能判断是现在没得到的情况更喜欢你,还是得到后更喜欢你,不过,”他转回,微俯身,笑着撩起她的下巴,“如果你现在说,你喜欢我,我马上娶你!”
我马上娶你!
方策西愣在原地,直视着他的双眼,他的眼神跟余笙很不一样,是非常清澈又诚挚的,明明没有余笙那双充满压迫感的眼睛,此时却让她很有压力。
她缩回头,拍下他的手:“别闹!”
路南笑着从脖子处掏出一条红绳,红绳上坠着一个挺小的三角护身符,他取下。
边说,边把绳子包裹住一团:“这个护身符是我姥姥给我求的,她去世前说‘你看上哪个女娃子,就把好运都压在她身上,把命和心交出去,才能换她一世幸运和白头到老,”,
他把护身符放到方策西白大褂的胸袋里:“向来依,我把命给你,你人给我。”
方策西抬手想拿出来,路南截住了她的手腕:“两天后,你再来告诉我,是放弃你,还是跟我。”
方策西愣在原地,她愣的,是突然心脏有些疼痛,不是感动,是有种......“我何其有幸得此一人迷”的抱歉感。
都说爱是自私的,她此刻深有体会,她心里只有余笙,只忠于余笙,做不到在路南这次直白的表露心声后,还依然含糊过去。
“路......”
“你现在拒绝,我会当众吻你,余笙惯用的那一套,我也会,只是我不屑用这种方式获取你的悸动,我很清楚你跟别的女生不一样,你才是那个,得到了,就不太珍惜的人。”
“我不是!”方策西抽出手,眼里有怒。
“那你为什么对余笙这么不闻不问?为什么不把他当回事儿?为什么不把你自己对他爱入骨髓的感情当回事儿?你在等什么?等他真的对你说‘我放弃你了’,你才觉悟吗?”
“路南,我不想说了,你不懂。”方策西迈步将走。
却被他扯回:“我懂,你怕失去,怕你爱的人,再次离开你,才这么小心翼翼地装作无所谓,装给大家看你好像没了谁都能坚强的独活......”
“你别说了!放开,我得上班了。”方策西扭转着手。
路南却扯着她,带到旁边岔路的一道防火门前,推了门进去,是一处没人的过道。
路南始终没有放开她,他还有话说,这些话,憋在心里太久,今天她终于对自己一直在想的人露出一点在意,他才想趁此机会,把这个装睡的人敲醒。
路南少见地在她面前面色冷然,说:“你想过没有,你的每一次不当回事儿,都像一把手术刀插在爱你的人心上?对我这样,无关紧要,你心里没我,但对你爱的人还这样,是在给自己挖坑你知不知道?你明明爱惨了余笙,你知不知道?”
过道里的回音不算大声,可路南说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在她心脏敲着重锤,难道我错了吗?她眼球湿润又空洞地看着门缝射进来的一丝光,问自己。
“我不过害怕付出太多后到头来空欢喜一场而已,不过是承受不起他若也跟爸妈一样退出我的世界那一天,我错了吗?我提前让自身强大些,也错了吗?”她沉默着问自己。
“......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你让我知道我那么爱他,我更不会选择你......”
“因为我爱你,无关你的选择,你在我这儿,这辈子过得开心幸福才是第一位,哪怕给你幸福的不是我,你懂不懂?”说这话时,路南清澈的眼球逐渐混浊,却还是极为坚定地看着方策西。
方策西别开了眼,连着眨了好几下,才把眼中的刺痛感消除掉,路南这种爱,她不知道自己学不学得来,但好像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爱一个人,无关乎他的选择,他珍不珍惜,他喜不喜欢,他爱或不爱,这都是他的事。
结果是离是合,有那么重要吗?重要!但不应该让自己和爱的人,在明明相爱的时候,为还没发生的结果而提前付出代价,这代价除了折磨,毫无意义。
比如,总不能知道爸妈终有离开的一天就不与他们建立亲密关系,何不在他们在世时,争取多感受还能欢聚一堂的时光。
可能是性格使然,即使妈妈在的日子,她都没做到像卫柒那样毫不掩饰地表达过“爱妈妈”这种情绪,甚至没有主动拥抱过她,更没有一次说过“妈妈我爱你”这种话。
曾经,她妈妈还念叨她:“你跟你爸真一个德性,薄情得很!学学晚晚嘛,换着方儿的逗我开心,你呢,我逗你笑,你还说妈妈幼稚!”
方策西想到这些,抽出了手腕,低头自嘲地笑了笑,道理都懂,可话出了口就成了:“他都在追别的人了,我爱他什么,祝他早日脱单!嘁~”
伴着轻微地一声笑,路南看到两滴水珠,划破视野里的画面,硬生生地拉出两条透明的直线,在地板上砸出花儿。
他故意背过身去开门,暗叹口气:“所以我给你两天时间确认这件事,如果他真的放弃你了,试试来我怀里哭到够,你只要记着,爱你的,还有我。”
然而,路南早就有了答案,余笙比他想象地更爱方策西。
在没有联系方策西的这三年,余笙其实知道她的所有事,是通过路南得知的。
余笙还给过她所有女孩子都期望的惊喜,只不过,也是通过路南传达到的。
当第一年的年假首次找路南时,余笙对路南说:“南哥,我想请你帮个忙,这个忙对你而言,很残忍......”
“我拒绝。”
...
那天是方策西22岁生日的头一天晚上,当时她刚大三。
在军医大男生宿舍楼门口,余笙等到从图书馆看完书回来的路南。
这个男人的轻熟感比初见时更耀眼了。
墨绿色的衬衣搭黑色小脚西裤,黑皮鞋没有一丝污垢,衬衣袖口规整地折起,左手腕露出的手表低调而偷偷地彰显内涵,连头发丝儿都在表达着,这个男人可怕的精致细节和干净气质。
余笙仍是最简单的黑t和迷彩束脚裤,一双全黑作战靴,他比以前高了很多,T恤不是紧身的,却也能衬托出胸部和大臂肌肉线条,短袖边缘几道刀痕,以及右颧骨处的擦伤,无一不透着股野性。
跟大学里随处可见的青嫩学院风格格不入。
大多路过的女生,打量两人的眼神毫不遮掩。
倒是不少进宿舍的男生,脸上不屑,眼睛却在偷瞄余笙那难以企及的黄金比例和令人热血沸腾又恰到好处的肌肉。
“卧槽!你吃大保健了啊?”一男生连忙扯出纸巾按在另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鼻子处。
余笙耳尖,听见嘲笑声望去,那一堆男生急匆匆护着兄弟的脸往宿舍走。
路南只跟他对视了眼,便一言不发地朝宿舍大门去。
余笙出声叫住:“等等,有事儿找你。”
“她在C区女生宿舍1栋1-1。”路南没回头也没停脚。
“我不找她,找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