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奋斗这种词语,基本和他已经告别了。
从此,他的人生,只有混吃,等死。
楚易对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晰。
这就是他会来长安城找李世民履行婚约的原因。
要不然,他一个现代人,拥有千年的知识和信息,谁会看得一个古代的公主?
还不是贪图对方的家庭条件吗?
只是,没想到驸马爷没有当成,反倒成了郡马爷。
当然,这层身份也还行,楚易目前来说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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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慢慢的黑了。
长安城万家灯火,点缀了一条条漆黑的街道。
与此同时,百姓的欢声笑语也随之传了出来。
一般来说,在良宵佳节之际,都会比往常更热闹一些。
甚至,在天刚黑的时候,已经有人在放祈天灯了。
楚易和李雪雁两夫妻跟李道宗这些人早早的吃过晚膳,然后,李雪雁就迫不及待的来到后院,想要放她的祈天灯了。
说的好听叫做祈天灯,其实就是用竹子做了个架子,再往糊一层纸。
楚易对此并不陌生。
只是,李雪雁的绘画功底未免有些太潦草了。
将一对鸳鸯,画的跟鸭子一样。
楚易不想打击她,但看着这丑陋的鸳鸯,又觉得不太美观。
想了想,楚易开口道:
“娘子,光是一幅画有些单调,要不,我题首诗去吧。”
闻言,李雪雁双眼一亮,自家夫君的才华,她还是清楚的。
当代诗坛大家都未必有夫君这般厉害。
既然楚易主动提出来了,李雪雁自然不会有拒绝的道理。
“那最好了。”
李雪雁笑嘻嘻的,连忙吩咐下人将笔墨纸砚拿了出来。
磨好墨,楚易沉思了一会儿,写什么诗词好呢?
脑海中迅速开始寻找后世的经典名篇。
没到片刻,楚易便想到了。
有关于七夕的诗词,古代有不少,甚至可以说是无数文人骚客都留下了自己的作品。
但是要说最出色的,那就得当属秦观的这首诗了。
楚易提笔,洋洋洒洒的在祈天灯中写了起来。
一旁,李雪雁一双美眸中,色彩越来越亮。
这就是她的夫君吗?
文采果然好啊!
更何况,人品相貌还是如此的出色。
李雪雁不由眨了眨眼睛,愈发的觉得自己夫君更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