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不要钱,给我杀两头猪就行(1 / 2)码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买完面粉,李石身上只剩下最后一两银子,离下次发薪还有十二天。

回到家之后,李石煮了一锅面疙瘩,顺带把白天的地图和稿纸烧了。

然后掏出最后的一两银子看了看,想着,若是明天还没转机的话,就拿去全部买粗米和面粉,未来的十二天,总要保证自己每天多少能吃上一锅面疙瘩或者三斤糙米饭。

李石是一个既能努力改变现状,让自己过得更好,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坦然面对一切,做到既来之,则安之的人。

通俗的说,就是该莽的时候莽,该苟的时候苟。

这样的人,生存能力通常都比较强。

第二天,天刚刚亮,李石就出了门,直奔天风镇。

天风镇是离县城最远的镇,足有六十多里,中间还隔着一个乡谊镇。

只有一条一丈宽的官道,因为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李石偶尔会偏离官道钻到路边的野林子里去找找食物,最终还真让他抓到了一只野兔子。

到了晌午,李石先让鱼缸内的幼鲲分身与自己合体,成为左臂上的纹身,脱下黑袍和鱼缸一起藏在石头缝里,然后提着野兔子来到天风镇的街道上。

天风镇不大,只有三条主街道,闲逛了一圈,看到了一座宏伟的侯府别院,门口那对石狮子甚是气派。

最后来到食馆酒肆聚集的地方,以卖兔子为借口,找人闲聊,其实是打听消息,看最近天风镇有没有出现妖类异常。

最后兔子卖了,但是有用的消息一个都没打听到,倒是听了很多关于侯府别院的豪奢趣闻。

李石一看时候不早了,想着只有自己主动出击了。

他先买了一个斗篷,出镇找回鱼缸和黑袍,与幼鲲分身脱离,再用事先准备好特制面巾把脸给蒙上,又穿上黑袍戴上斗篷,这才提着鱼缸出发。

到了小镇东边,李石分出一丝注意力在鱼缸里的幼鲲分身上,幼鲲分身在瞬间“活”了过来。

李石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幼鲲分身擅长识辩“妖气”。

目前来说,四周两百丈左右的妖气是无法逃脱幼鲲分身的感知,哪怕再微弱也无法逃脱。

李石的闲逛的行径难免引起乡民们的注意,不过镇妖司养鱼人黑袍、背剑和提鱼缸的形象太深入人心,还没走多久,居然就引来了乡里保正,带着人来给李石请安。

李石以正在执行巡视任务为借口,把人给打发走了。

巡视山野乡里的妖情,确是镇妖司的职责之一,不过通常都是队正或者副队正带队巡视。

那位四五十岁的保正虽然心有疑惑,可李石是镇妖司的“长官”,他可不敢多问什么。

李石继续往东边的山林走,一路上也看到了好几个比较大的药园子,想来应该都是那位天风候的产业。

天快黑的时候,李石来到一处三面环山,另一面是个小湖的村庄。

刚刚走到村口,就见有两壮年男子从村里急匆匆走出来,碰到李石的时候,直接愣住了,不过当他们看到李石身上的黑袍、手上提着的鱼缸和背上背着的剑时,立马流露出狂喜的表情,就好似溺水之人,突然看见了一根救命稻草。

其中一个先反应过来,几步冲过来,就跪倒在李石面前:“镇妖司的大人,我们村尾的湖里出妖怪,吃了人,还威胁我等,说今晚三更不奉上一名稚童,就要断了我们的水源,以后凡是靠近水边的人,统统吃掉,要绝了我们的生计,还请大人救命。”

几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这个男子应该读过书,人也很机灵。

李石把他扶起来:“你先起来,把情况跟我说清楚。”

李石一问话,一边和两人往村子里面走。

村里好些人看到了那妖怪的模样,是只鱼妖。

这是个宝贵的信息,鱼妖的话有肉身,是大补之物。

很快就看见了村里的晒谷坪,所有村民都聚在这里议事,中间还烧了篝火,四周也点了火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