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章 起步十年有期徒刑! 求鲜(2 / 2)胡律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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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来自东边日出的普法值 13”

“叮,来自北方狼的普法值 16”

又是一波普法值入账。

瞄了一眼系统账户余额。

16890点!

胡洋微笑中透露着一丝狡黠。

只要直播就能涨普法值,太香了。

网友们的提问依旧不断。

这时候,新的一个问题出现了。

而且是直接发到了他的私信中。

“哦?大家先停一下,有个网友直接给我发私信讲述了一个明民事案件,想让我给予一些法律援助,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在直播间说出来,让大家一起听可以吗?”

对方回复:可以。

“好,那我就念给大家听听吧。”

胡洋开始讲述。

“胡律师,我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件,是关于一个小偷的。”

“是这样,我有一个朋友,开了一个饮料批发市场,专门搞饮料批发售卖。”

“结果有一天,被小偷光顾,偷了一批价值十万的饮料!”

“我朋友得知这个事情时候果断报警,后快就将小偷抓获了。”

“结果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就是那个小偷已经把那批饮料瓶卖了。”

“对,是饮料瓶而不是饮料!”

“根据警署执法员们的调查,得知那小偷偷到饮料之后,连夜通宵把那批饮料全部给倒掉,只为了要那些瓶子。”

“然后他把瓶子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赚了三百多块钱!”

“这操作当时就把我们整懵了,而且这小偷还是个穷光蛋。”

“您说这个案子我们该怎么办?”

看完这个案子。

胡洋也是一脸的哭笑不得。

这人是得多牛逼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种奇葩的操作?

偷饮料去卖瓶子。

简直绝了!

难怪这种人是穷光蛋。

可虽然他只卖了三百多块钱,但是实际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三百,而是十几万!

这就叫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脑回路清奇!

网友们听胡洋讲完这个案件后也笑喷了。

“哈哈哈哈,这特么是个天才啊!”

“牛逼,世界还有这么蠢的贼?他难道不知道去把饮料卖了么?”

“这兄弟太专业了,只要瓶子不要饮料,人家当小偷也是有原则的![滑稽]”

“这也太惨了,偷十万饮料只卖了三百块,还得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猪脑子还学人当小偷,唉……”

“小偷也是分级别的,这种明显是小学都没毕业!”

“十有八九是个老头子,而且平时估计也是喜欢捡垃圾卖的,我见过很多这种老头老太太,专门去工地之类的地方偷钢筋卖。”

“有可能,很多捡废品的别看挺穷,实际一个比一个赚钱。”

“胡律师怎么看这个案件?那个小偷要判多久?”

众人纷纷议论道。

胡洋想了想,回答道:“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盗窃罪,小偷虽然只卖了三百,但给当事人造成了十万的经济损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是十年以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盗窃物品只要离开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即算盗窃成功,盗窃后放加原处也属于盗窃即遂,放回盗窃物品的行为可以作为一种量刑从轻情节。”

“而这个盗窃者属于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因为他把盗窃来的赃物全部损坏,只为了卖瓶子,导致价值十万的饮料全部浪费,就算无法追回,所以判刑时要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十年有期徒刑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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