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绾和沈傅聊了一会儿,就进屋睡觉了。
话说沈书丘同志在一九九三年之前,给儿子取名都是秉承着文化人的习性,三个字打底,比如沈俞致,伯俞泣杖,格物致知。
沈长风和沈长安则是取自沈书丘同志的偶像李白的两个作品。
长风吹月度海来,遥劝仙人一杯酒。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因为沈长风和沈长安两位的母亲名字里有个月字,说来沈书丘同志也算是良苦用心,至少对每一任妻子,都是有真心的。
至于多少,就说不清了,反正不足以支撑他履行一生一世的婚约。
后来沈听和沈傅便是随意了点,大概是儿子太多,没了翻书取名的兴致。
直到沈绾出生,又翻烂了好几本诗集词本。
觉得绾这个字好听又好看,配的上他的宝贝女儿,期盼着女儿长大了如诗句里那般温婉,也有当掌上明珠,恨不得捧在手里的意思。
当然了,如果没有十多年前那场爆炸,说不定沈绾还就如同沈书丘同志期盼的那样,不谙世事,单纯善良的长大。
当然了,沈绾现在也不算是不善良,最多就是不单纯罢了,毕竟受过冷眼孤立嘲笑的人,怎么也做不到对这个世界大多数人笑容以待。
更别提爆炸过后,沈家老爷子生怕沈绾再出个什么事,带着沈绾去沂水镇过了十来年不谙世事的日子,一开始都恨不得把沈绾送沈听待的训练营去,也是实在不忍心加舍不得,才没去的。
沈傅大了沈绾五岁,今年虚岁二十三,大学期间就已经成立了网络小组,没有总部,就几个对编程之类特别精通的人,在某不知名官网上接点单子,官网上的单子,同理,与难度系数成正比的,是酬金。
所以,沈家几个男人中,可能就是沈长安这个官家劳模最穷。
当然了,沈听也挺穷的,但比沈长安强。
次日,周二,中秋倒计时三天。
六点多,通宵的人还没离开,沈绾和吧台里的沈傅打了个招呼,出来就看到门外等着的陈秦和李恒三人。
方贺好像心情不好,罗书旗脸色也挺难看。
不过见了沈绾,大家都抬手打招呼。
沈绾颔首,然后过去和陈秦并排走。
总得来说呢,人生就是这样,你以为雨过天晴,其实还有晴天霹雳。
陈秦因为沈绾而有的一晚上的好心情,随着转角处几个彩虹头的出现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几个彩虹头应该是请了自己的老大来,几个人都看着领头那个灰白色头发的少年。
少年穿着破洞牛仔裤,挂着银链,印着死神图案的卫衣,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光天化日的实在有点不堪入目。
陈秦不动声色拦在沈绾前面。
红色头有了白色头撑腰,胆子都大了不少,恶狠狠看着指着陈秦背后的沈绾。
“臭丫头,滚出来,上次是老子大意,才被你揍了,居然不要脸的叫警察?老大,咱们弄死他们。”
红色头说着好像不解气,一把抽出放在屁兜的小水果刀。
秋日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刀上反射出森冷的寒意。
白头发好像认识陈秦,抬手示意红头发安静,红头发立马收声。
“陈秦?好久不见啊,你之前不是一直都在隔壁那片?”
陈秦冷哼一声,眯着眼:“苏服?”
白头发点头:“难为陈大少爷还记得我。”
话虽这样说,但眸子里却掠过一抹阴狠。
照这架势看,这白头发没准被陈秦揍过。
李恒几人也想起来这个白头发了,看着对面七八个人,还有好几个手里都握着刀,一时间脸色有点难看。
白头发轻笑,带了几分漫不经心:“呵,陈秦,咱们之间的事还没解决呢,你确定你今儿要插手?”
白头发没等陈秦继续说:“也不会太狠,既然是你的女朋友,我玩玩就算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