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会趁人不在的时候欺负我,冤枉我偷东西,或者就装鬼吓唬我,我记得有一次让我特别害怕。”
“那天爷爷带着我们去深山里面野炊,我跟着我三哥去森林里面捡柴。”
“雨天路滑,我不相信走到悬崖边一脚踩滑,滚了有十米左右,腰撞上了一个石头才勉强停下来。”
“特别特别疼,那一瞬间我疼得说不出话来,在昏倒的时候,我看到了我三哥。”
讲到这里,江宛突然笑了,道:“他看到我掉在了悬崖边,但是他并没有找人来救我。”
“说实在的,我命真贝戋,后面是一个居住在林子里面的叔叔发现了我,用绳子将我拉上来。”
“当时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但是我知道,我不使劲,我就会死。”
“当我回去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已经离开了三天了。”
“真的很可笑,我用那叔叔的电话给我爷爷打电话,爷爷才发现我不见了,因为我三个哥哥对我爷爷说,我娇气,闹着要回家,所以就先回去了。”
“再后来我知道了,对于他们来说,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或许连个东西都不如。”
“看见了就特别恶心。”
......
江宛以为自己讲述这则故事或许会愤慨为自己打抱不平,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语气特别平静。
平静到就像在讲他人的故事一样。
显然林栖也是这样以为的,斟酌着开口,争取不伤害到江宛的自尊心,道:“难为你了。”
编出这么一个故事来安慰他。
江宛扯了扯唇,自然也是注意到林栖狐疑的表情,在心底叹了一口气,道:“我也很讨厌别人同情我。”
不能感同身受,又何谈释怀。
所以江宛不会劝林栖释怀,毕竟终归是这个世界亏欠了他。
“我突然觉得。”林栖沉吟了一下,道,“有你这个小媳妇也不错。”
至少长得还算看得过去。
再加上又不会随意猜疑他,永远跟他站在一条线上,感觉是挺不错的。
“你想得倒是美。”江宛斜眼瞟了一眼林栖,道,“我可没答应林阿姨的要求。”
“答不答应又由不得你。”林栖道,“反正你这辈子都要跟我在一起了。”
江宛看着林栖手里面的口袋,突然有个想法,道:“你头低一下。”
“干嘛。”林栖撇了撇嘴,还是按照江宛说的,将头低下。
江宛从林栖拿着的口袋里面掏出一个粉粉嫩嫩的小猪夹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别在了林栖的头发上。
“江宛!”林栖想要扒拉那个夹子取下来。
“别啊。”江宛阻止道,唇边抿着一抹笑,道,“特别好看。”
“真的?”林栖准备取夹子的手一顿,明显不信地问道。
“嗯嗯。”江宛重重地点头。
林栖想了想,还是将手放了下来,任由那个粉红小猪的夹子戴在头上。
看着江宛光秃秃的头发,林栖也使坏,从口袋里面掏出一个小白兔夹子也别在江宛的头上。
“很好看。”林栖衷心地赞美道。
“谢谢。”江宛没想到林栖会夸自己,受宠若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