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办啊!
叶明淡淡的一笑。
“居委会作为社区的管理单位,虽负有保障人们免遭损害的义务。”
“但义务的确定应限于居委会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范围之内。”
“居委会并未向任何人提供采摘李子的活动。甚至本社区的人也都不会去采摘!”
“因为这几颗李子树是观赏树,农业用量超过食用树木的几十倍!”
“社区里的果树,最好还是不要乱动!”
“李子树本身并无安全隐患,不能要求居委会对社区内的所有树木加以围蔽、设置警示标志”
“无需苛刻到在每块树挂牌提醒“请勿攀爬、弯折、摩擦、偷摘、用于生火、搭建构筑物,以免受伤。”
“这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卧槽,叶律师nb啊!”
“听叶律师这么一说,我瞬间就懂了!”
“叶律师,666!”
“看这个外社区的无赖还有什么好说的!”
“就是,不要脸!”
听到叶明的普法,张治有些慌了。
我听张军律师说,对于居委会这种部门就是要闹!
就是要和他们死磕!
只要一闹,一死磕,他们就会怂,就会赔钱!
可是这个形势不对啊!
“你的母亲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应当充分预见攀爬杨梅树采摘杨梅的危险性”
“你的妈妈因私自爬树采摘李子跌落坠亡。”
“后果令人痛惜,但行为有违社区民约和公序良俗”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好人吃亏,“坏人”得利的!”
“更不会让通情达理者求助无门,无理取闹者一路畅通;仗义执言者反受其咎,违法加害者人人畏惧。”
“如果形成了“违法成功大吃大喝,违法失败有人买单”的局面,那是我们法律人的耻辱,更是道德的危机。”
叶明侃侃而谈。
“叶律师太帅了!”
“叶律师,简直是说到我的心坎去了!”
“有叶律师这番话,我彻底放心了,又可以安安心心的当我的好人了!”
“叶律师,666!”
邢国兵也是一脸的崇拜!
今天,他终于再次明白了一个道理!
就没有叶明搞不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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