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有些感动。
这些人,才是最需要法律咨询的人啊!
他们尊敬每一个帮助他们的人。
现在律师的缺口非常大,愿意来到基层从事法律援助的更是寥寥无几。
这更加坚定了叶明留在居委会的决心。
叶明也顾不吃饭,打开了办公室开始了今天的咨询。
“叶律师,你帮帮我吧!我确实是没办法了。”
第一位进来咨询的人,是一位30岁左右的妇女,姓张,满脸焦急,泪水在眼眶里面打转。
一身衣服都洗得发白了。
能看出来,家里经济不是很好。
“你不要急,慢慢说。”
叶明起身去倒了一杯水。
张女士喝了一口水后,情绪平复了一点,开始讲述她的遭遇。
张女士的孩子和邻居家的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学。
张女士因为身体不是很好,一直在家专职照顾孩子。
而邻居夫妻都要班,经常无法按时接送孩子。
所以,邻居经常让张女士接孩子时,一块帮忙接自家孩子。
这一接就是三年。
张女士都是义务帮忙,没有收过一分钱。
可是个星期,再接孩子的时候,邻居家的孩子突然从电动车掉了下来。
住院六天,花费8000元。
现在邻居找到张女士索赔。
“其实,他们家小孩受伤了,我也很过意不去。”
“当时我让他们的小孩坐在了安全座椅,自己的孩子站在脚踏板,谁想到还是发生了意外。”
“要是我有钱,我肯定赔。可是我家里真的是没办法啊!”
张女士说着说着,泪水又要掉下来了。
“放心吧,这样的事情你不用赔!”
叶明肯定的说道。
“你这实质是好意施惠的一种—帮工。”
“帮工是指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
“帮工活动中,帮工人虽然是自愿、无偿提供帮工活动,但其目的是为了被帮工人利益。”
“被帮工人在接受帮工时就将面临帮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你邻居作为监护人,明明知道你骑的电动车只能搭载一人,还让你帮忙接孩子,存在过错。”
“你让邻居的孩子做安全座椅,自己的孩子站在危险更高的踏板,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是没有责任的。”
“放心吧!”
“不过我要提醒你一点,下次这种邻居,还是不要搭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