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章 居委会,真香!(2 / 2)逍遥面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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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个,其实婚前协议是无效的。”

叶明是在是不想在听她说了。

脖子都要仰断了。

“你说什么?”

妖娆女子一改之前娇滴滴的模样。

声音提高了八度。

“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个混蛋,居然敢骗老娘,我要让她好看!”

【叮!恭喜宿主,普法成功,奖励一万。】

叶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终于送走了。

“下一位!”

“叶律师,我公公婆婆太过分了!”

“明明是出钱给我和我老公买的房子,现在他们看到我们要离婚了,居然想要回去!”

“亏我还尽心尽力的伺候他们!”

一名火冒三丈的少妇,还没有坐下来,就开始吐槽了。

“那你的诉求是什么?”

叶明微笑着问道。

或许是叶明的微笑太过迷人,少妇的火气明显小了些。

“李律师,我当然是不想给他们。”

“说说你的理由。”

“我和他们的儿子结婚,他们家当然得准备房子。”

“而且我还嫁到他们家这么多年,难道不该补偿我一点青春损失费吗?这是他们欠我的。”

少妇振振有词的说道。

又是一个田园女拳?

“那买房子的时候有明确写明是赠送给你们的吗?”

“那倒没有。”

“首先,婚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没有谁欠谁一说。”

“其次,父母在子女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

“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

“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这么说,我不是白嫁到他们家了?”

少妇还是有些不能接受。

“你当是卖人呢?”

“况且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就算是你老公想要给你都不可能!”

【叮!恭喜宿主,普法成功,获得奖励一万!】

这才短短的一个小时,叶明已经收获了三万!

这样下去,一天不得收入好几十万啊!

“”居委会,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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