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泰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泰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
“其实最让我对轻舞飞扬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电子公告板: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看到这里,小说嘎然而止,王哲只来得及写到这里。
虽然只看了一个开篇,吴霞已经对痞子蔡和轻舞飞扬有了深刻的印象,希望能尽快了解他们后面的故事,她把座位让了出来,一伸手把王哲拉了过来,催道:“后面的呢?赶紧更新!”
王哲没有推托,十指如同抽筋般的在电脑上跳动,电脑上文字显示的速度甚至跟不上他打字的速度,穿越前他就是触手怪,穿越后吃了蚁露后,他更是成了超级触手怪。
日更两万小意思,日更十万都没问题。
吴霞站在王哲背后,被王哲的打字速度惊呆了。
她仔细阅读王哲刚打出来的内容,发现和刚才看的内容联接的恰到好处,而且内容同样吸引人。
老天爷写的小说,果然非同凡响。
有句话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如果王哲能经常看到这种天启,这句话就该改成文章本天成,妙手常得之了。
在王哲的恐怖打字速度下,《第一次亲密接触》全文被他仅用一天的时间就打了出来。
看到轻舞飞扬最终死于红斑狼疮,吴霞急了,忙道:“王哲,你有没有常识啊,红斑狼疮并非绝症,能治好的!”
王哲料到吴霞会有这种反应,也知道自从有了浮空岛后,有人从浮空岛中得到了能治愈红斑狼疮的药物,但他绝对不会把结局改掉。
如果轻舞飞扬的病最终治好的,那么人们看完这个爱情故事,只会在短期内为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祝福一下,很快就会将这个故事抛在脑后,毕竟人是活在现实中,不是活在故事中。
而有了这个悲剧结尾后,人们肯定会对这个故事更加有印象,有些比较容易冲动的人,甚至可能给作者寄刀片。
镇静的看着吴霞那张怒气冲冲的脸,王哲淡定的说道:“吴科长,这可是老天爷的小说,我可不敢随便改动他老人家写的结局,万一他老人家不高兴,以后不再给我天启,我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