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余晖,一轮红日悬在云层之上,光彩四射,层层云海被染得鲜亮,闪着金光,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天尽头,那水天交接处,还会在不安地涌动着,海面上彩霞流泻,波光粼粼。云海旁,露出一片欢腾深情的暮色。
“所以,为什么是叔叔,不是应该叫舅舅吗?我是你外甥女不是吗?”
“这是秘密,以后告诉你。”
“还有,就让我做个家里蹲吧!我好想一直陪着你,保证每天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说什么傻话,我还想30多岁退休呢!你给我加油吧!”
·············
边走边聊,不知不觉中太阳都快落山了,将疏远和陌生溶解,两颗心重逢又靠拢在一起了。
李筱筱紧贴着叔叔漫步在海边,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温暖和旁人艳羡的目光。但她心里很清楚,这是和叔叔最极限的距离,这辈子都只能像这样握着他的手,然后看着他和别人拥抱亲吻。
玩了一天,还是得回家好好学习。李牧把早已准备好的崭新练习册交给筱筱,叮嘱完她在家要好好学习,回来会好好检查练习册,就换了身衣服出门还车了。
如今李筱筱早就把和徐涵意的那点破事丢到九霄云外了,脑海里全是叔叔的一颦一笑。面色逐渐潮红,不自觉地摸进了叔叔的房间。
……
“呼……”
李筱筱酥软地躺在床上,大片的肌肤暴露在外她也浑然不在意,口中发出轻微的喘息。
她一只手抱着李牧的被子放在脸上贪婪地嗅闻,另一只小手顺着平坦的小腹……
不一会,房间充满了某种我不好说的味道。
李筱筱脸色潮红,原本单纯可爱的小脸此刻却显得妖媚动人。
她轻咬着樱唇,抱着李牧的被子身躯微微扭动,脸上的汗水黏住了几缕发丝。
“叔,叔……”
又走进这熟悉的小酒馆,李牧问温婉:“为什么每次吃饭,你总是比我早到?总是你在等我和其他人?”
···········
联邦233年,在二十四岁生日之前,李牧在江城第一次认识了大他四岁的温婉。
那是一顿乾坤大酒。李牧从毕业没日没夜干到那时终于得领导赏识升到了部门经理。这漂亮的男人不比女人,不好升职。没点能力、同事不认可,老板提拔你不是惹人说闲话吗?什么满脑肥肠的垃圾老板才会把性感小秘放到领导班子,实际上出卖色相的最多得点小钱。
李牧得偿所愿成为部门经理,他一会儿以为自己马上就要继续高升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当上部门经理就可以放下资本压迫上班族的狗屁道理,踏上人上人之路,尽情追求世上的滚滚金钱和装牛叉劲。
他心里掂量着一起喝酒的同事,认为她们能力不比自己高多少,工作又不如自己勤恳。就连老板也是个大傻子,50多岁了还被下属耍得团团转,可取而代之。在女尊世界重振男人雄风,用尽自己这块材料,走出精彩人生!
因为心里事儿太多,思绪乱飞,非常不舒服,李牧于是到处转悠和人互吹,一杯杯地给自己倒满二锅头,和每一个杯子里有酒的人碰杯。
每次碰完杯,仰脖儿就干,然后看着对方。多数人抿一下就放下了杯子,唯一的例外是温婉。温婉每次都干,而且每次加酒加得比李牧还快,每次杯子里的酒都比李牧的多,似乎永远在等李牧过来干杯。
李牧很快干完了一整瓶二锅头,这是他有生以来喝得最多的一次。在某些瞬间,他觉得酒就像水一样,他也能像温婉一样,一口接一口,不知道醉是什么东西,就像一条鱼缸里的金鱼,就像他在狂干业务的那些日子里,在有些瞬间,他觉得自己就是商业天才,最终李牧在进攻第二瓶二锅头的途中倒下。
第二天一早,恢复意识的李牧后怕不已,这个世界的男人可是会被捡尸的,他可不想哪天跳出一小孩儿叫自己爸爸。所幸衣服完整干净,没有大滩的乳浊液。一打听原来是温婉把自己送回去的。
那次大酒之后,李牧渐渐形成了习惯,每隔一段时间会去和温婉喝一次酒,不涉及生意、工作、名声或者性,只是酒精和胡言乱语。
天已经完全黑了,某学区房内,才收拾完残局的少女看着依旧崭新的练习册陷入了苦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