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一座城郭,平静的一如往常。这座不大的县城,形似一条蜿蜒的小河,因此取名为“泾水”。这里兴盛的是种植业,因为县城依河而建,所以水在县里是比较富裕的,而这里也是大庄市的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即便远在省城也是小有名气。
泾水县以粮为尊,也以粮为本。几百年来都是如此,这几乎成了人们心照不宣的县规。而在泾水县,最受人尊敬的既不是县长、县高官也不是名商富贾、各路英豪。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那些种粮大户,以及科技兴农的人,才最受县民们的尊敬和拥戴。
今天是泾水县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每年县里都会在丰登广场举行祈求“五谷丰登”的仪式,并在仪式结束后评比出本年度的“粮王”或是“粮后”。而每年的粮王和粮后除了能得到县长和县高官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外,还能获得十万元的现金大奖。
这在以种粮为整体产业经济链的泾水县来说,可算是一笔极为可观的大数目。而对一个人,或是一个家庭而言的话,则更加无疑是一笔巨款。
因此每年除了来参加比赛的各个种粮大户和行家翘楚外,还会吸引数千县民前来围观此次盛会。而除了期盼取经之余外,也更期盼下一个能得到这笔巨款的幸运儿会是自己。
轩昊也不例外,虽然他今年没有赢得参赛资格,可他依然对这份大奖有着难以抑制的渴望,不过这时他眼里却突然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苦楚,只不过还没郁结成形便随即消失无踪,速度之快,即便是离他只有一尺远的人们都毫无觉察。
“哥,你说我们明年能参赛吗?要是能成为粮王就好了,那样娘的病就有救了!”三层看台角落里的一个穿着打着补丁的灰色夹袄的男孩,呆呆看着身旁的轩昊问道。看模样他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并且红扑扑的脸上充满了稚嫩和天真。
“小宇,放心吧,哥明年一定会站上领奖台的。到时我们带娘去市里,不,去全国最好的医院治娘的病。等娘的病好了,我就去找爹,到时候我们就能再次一家团聚了。”轩昊充满怜惜地伸手摸了摸身旁小宇的脑袋,他是最疼这个亲弟弟的了。只可惜疼归疼,有些难言之隐他依旧只能深埋在心底,却不能对这个他最疼爱的亲弟弟透露半分,直到有一天他能寻找到永久解决问题的办法。
八年前的一天下午,一向健康勤劳的娘突然得了重病,并倒在了自家的农田里,导致昏迷不醒。家里先后请来了许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却各个说轩昊娘的时日恐怕无多,因为她的生机耗损严重,恐怕难以已活过五年。
轩昊的父亲因为承受不起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以及家里家外的种种压力,于是在一夜里偷偷跑出了县,至今仍一去不知所踪。而当时只有十四岁的轩昊便从此开始,独自承担起了照顾这个家庭的重任。他白天上学,晚上便操持家务,以及照顾窝床不起的娘亲,和刚满岁不久的亲弟弟轩宇。
有一天还没放学,隔壁家的田大婶便火急火燎跑到轩昊所在的班级,在和班主任耳语了几句后,便领着轩昊拔腿便往外跑,因为轩宇发高烧了。
那一晚,轩昊背着高烧三十九度的小宇,从县郊村里的家里一路往泾水县人民医院跑。而为了节省时间,他选择走山路去医院,因为这样只需要翻过两个大约三百米高的山头就可以很快到达医院,可如果选择从其他的路线绕行,则至少要花上多一倍的时间。
轩昊背着轩宇出了门后,便径直向村后的一条上山小路跑去,而为了不让轩宇掉下来,于是他用两手分别护住他的膝盖以及小腿,只用嘴叼着一根老式的铝制手电筒用以照明。
虽说山路是近了不少,可却比平坦的道路难行许多,更何况是夜里的山路。在昏暗老旧的手电筒光照下,轩昊只能依稀看清前方大约五米左右的距离,而手电筒的光又是圆柱形,因此他此时的视野十分的有限。
轩昊一口气背着昏睡中滚烫的轩宇跑到了半山腰处,山脚的地形相对山上要缓和平坦不少,因此他并没有感到什么疲惫之意。只不过到了半山腰处山路就开始难行起来,不光山路变窄了不少,且树枝四处丛生,所以轩昊不得不将背上的轩宇抱在怀中,并将自己的外套脱下盖在他身上以做保护。
夜里的山路除了崎岖难行外,还有不少的萤火虫在飞舞,配上渐渐出云的一轮弯月,倒也有些清幽雅致的感觉。
轩昊无心欣赏这眼前的一切,他只是借着此时稍亮一些的月光,在山路上来回穿梭,其实他可以更快一些的,不过怕不小心误伤怀里的轩宇,因此他才对速度有所保留,可即便是这样,他的身影也依然有了些虚影。
“该死!要是月色再亮些就好了。”轩昊抱着轩宇从一块大石头上一跃而起后暗自说道。而话音刚落,他那稳健的双脚便落到了几米开外的一条山道中,便又顶着一轮如镰刀般的弯月,继续向山顶处疾驰而去,一路绝尘。
轩昊还没到第一座山的山顶时,嘴里的手电筒却率先坏了,这让他不由感到一阵隐忧,不过也没时间不想,只是将手电筒轻轻揣进外套兜里,并又紧了进怀里的轩宇,随即继续一路翻山越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