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一直吃到晚上九点多,沈文涛和那几个老兄弟都喝的晕晕乎乎的,不省人事。
若是平时,徐萍必然少不了唠叨,可是今天心情好,再加上郁积在心里多年的闷气确实需要发泄一番,也就任由沈文涛去了。
在儿媳妇们的帮助下,收拾好碗筷,垃圾都给倾倒了,徐萍便取出来几床被子,给沈延他们打地铺。
好在沈延他们都是修炼者,就算没有被子,打坐修炼一晚上,第二天一早也会精神饱满。怎奈经不住老妈的胁迫,只得听她老人家的。
一夜无话。
“什么?今天你们就要走?”第二天一早,沈延便对徐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让的正在做早饭的徐萍吃了一惊。
儿子已经有半年没有回来了,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居然这么快就离开了,让的她之前的喜悦,一下子就冲淡了不少。
“妈,宁城那边有点事,所以只能提前回去了。”沈延安慰道。
之前和廖局长打电话的时候,他曾说过青狼有事要找他,那必然是关乎华夏魂之事,耽搁不得,还是早点回去看看比较好。
“就不能多待两天吗?”徐萍兴致不是很好,有点祈求的问道。
“好了,你就别说太多了,儿子有正经事要去做,我们帮不了什么,也别拖后腿了。”沈文涛揉了揉依旧有点发晕的脑袋,给沈延解围道。
他也不想儿子这么快就走,可是更加明白,儿子现在可是为国家做事,做父母的感到很光荣,帮不了他什么,那就支持他,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我有拖后腿吗?我这不是心疼儿子吗!”徐萍不乐意了,剜了沈文涛一眼。
早饭,徐萍做的是番薯粥,挑选的可是上好的番薯,而这也是沈延最喜欢吃的一种食物了。
番薯煮的很烂,入口很软,融入粥中,使得粥的味道更加甜美。
胡欣儿和天天这两个吃货可有口福了,一下子吃了好几碗,看的徐萍乐开了花。
吃过早饭,沈延告别了爸妈,坐上车前往县城。他要去看一下妹妹沈月,已经有很多天没有见到这丫头了,不知还听不听话,好不好学习。
泉城第学,是泉城最好的高中,汇聚了整个泉城莘莘学子,每年从这里都可以走出数位考入京城大学的学生,只泉城所有人心中理想孵化的学府。
沈月就是这里的一个高一的学生,凭借着优秀的中考成绩,考入了这里,被分到了奥数班。何为奥数班,这里的老师都是全校最好的,学生也是出类拔萃之辈,竞争相当激烈,每年从这里走出去的名牌大学学生也是最多的。
在去年期末考试中,沈月凭借着优异的成绩,位列奥数班三甲之列,让人心惊,这么个漂亮的小女娃,居然有着这么好的成绩。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起来。
“奥数班,沈月,请来校门口,家人有找,奥数班沈月,听到广播后,请速来校门口,家人有找。”学校校门口警卫处的广播响起,传遍了整个校园。
刚下课,正在整理笔记的沈月,抬起巧丽的小脸,漂亮的脸颊犹如月亮一般洁白,眼神清澈,扎了一束马尾辫,尚未褪去那一丝青涩。
她抬起头,有点疑惑,一般情况下,爸妈是不会过来找她的,可不是爸妈,又会是谁呢?
带着疑惑,她向着校门口而去。
中间下课,足足有着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大多数人出来上厕所之外,还会去教学楼下的小卖铺买点吃的,下去活动一番之类的。
沈月,在整个来说,都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甚至有人对整个学校的女孩做过一份调查,评选出全校最美的校花,而沈月赫然在列,和她的成绩一般,位列前三甲。
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子出来,自然吸引了众多苍蝇跟随,不过面对如此人儿,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太过普通,连跟沈月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有一个人例外,此人名为苟胜,乃是学校一霸,成绩稀松平常,据说当初进来的时候都是花了大价钱才进来的。
而他的老子正是泉城荣威地产的老总,苟杰,这几年拿了不少城里的工程项目,可谓是赚的盆满钵满,富得流油。再加上家里只有苟胜这么一个儿子,宝贝的不得了,养成了苟胜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都不是问题。
在开学的军训上,苟胜见到了沈月,立刻就惊为天人,誓死追求,每天糖衣炮弹不停地轰击,可是却并没有什么卵用,沈月对他不理不睬,根本就不正眼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