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沉的古堡,昏暗的光线,一帐,一床,一少女。
嘿嘿嘿
方璇依旧是昏迷中,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醒过来绝对是书的问题了。
否则以方璇的耐滴程度,早就醒过来找抄起小咸鱼和莉莉丝拼命了。
莉莉丝推门而入,脸色有些苍白,而她手里端着一小盆血液。显然是刚刚自己弄出来的。
“呵呵,看你这下怎么跑,我好不容易抓过来的小可爱”
莉莉丝手指沾血,直接在床上面勾勒起了魔法阵。
这种用公爵之血勾勒出来的魔法阵,因取出来的血液太过于珍贵,其威力不难相信。
“等下咱这几年都没有流过血了,现在要点不过分吧。”
魔法阵就差一点勾勒齐全,莉莉丝歪了歪头,觉得自己不能太吃亏了,得问方璇要一点补偿。
于是莉莉丝爬到了方璇的身子上,将方璇的领口敞开。
春光乍现,方璇白洁细腻的皮肤便暴露在莉莉丝的眼前。
食物讲究色香味,对吸血鬼也同理。
皮肤细腻,伤口血色鲜艳,此为色。
血腥味浓厚,腥甜交加,此为香。
口感醇厚,入口不凝固,此为味。
讲道理这种比喝酒品茗还讲究的行为要找到真正的符合血族最高要求的基本没有这年头非娇生惯养的贵族,皮肤便不好,但娇生惯养的贵族吸血的时候会粘上一层白色的脂肪。
吸血鬼最讨厌这种血液了,就好比你吃五花肉的时候发现上面还有一层猪毛。
就很恶心。
但还就是不巧,方璇就是这种奇葩。
书为了赔礼道歉的,亲自塑造身体还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身体。
不似倾国倾城那般只余最初的惊艳,也不是风韵不减的需要时间沉淀的气质。
对,方璇还就是两者兼备。
还就是一个艳丽与清纯兼备的小可爱。
还就是一个可以冷静,也可以犯迷糊的小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