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散尽家财(1 / 2)长得还挺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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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的丁嫔,捏死了一只蚂蚁,哭了半天。

七岁的丁嫔,踩死了一只螳螂,双手颤抖了半天。

……

十六岁的丁嫔,剖杀了人生中的第一只兔子,兴奋激动。

十八岁的丁嫔,嫁给了刘家,偷用了刘家的大量钱财。

二十岁的丁嫔,受命从不知名的老人身上提取皮肉,且不得伤人性命……持续了七年!

很久,大概要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的时候,张旭问过一个小朋友,你觉得从身上挖一块皮肉下来是什么感觉。

小朋友回复说:大概和老师打板子那么疼吧。

在小孩子的眼里,他们认为老师打下来的板子所造成的疼痛已经是顶天了。

然而这远不及剐皮剜肉之痛半分。

幻境里,张旭看到了丁嫔第一次从李二狗身上取样的场景。

丁嫔的操作行云流水,像是杀猪多年的屠夫,很轻松地便取下了一块李二狗的皮肉。

而李二狗像是被宰了多年的猪,那柳叶般的弯刀刺入皮肤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神色变化。

也就是说,取皮肉……丁嫔不是第一个。

张旭原本觉得自己已经能够想象到李二狗在牢里的生活究竟有多悲惨了,直到现在亲眼目睹情景再现……

“呵,我就是个弟弟!”

张旭忍不住自嘲。

丁嫔由最初的熟练到最后几乎不用看都知道要从哪里取下块皮肉来。

熟能生巧,这话不假。

张旭从丁嫔的经历上挪开,将目光落到了唐子礼身上。

对比之下,这家伙所做的恶事……那都不是事儿!

六岁的时候,偷看家里下人洗澡。

七岁的时候,偷看爷爷和下人玩鞭子。

十岁的时候,故意蹭了陪他长大的婢女的胸。

十二岁的时候,偷吃了家里的一个鸡蛋。

十五岁的时候,将隔壁家的小子推进了粪坑里。

十八岁的时候……正是洁癖滋生的时候,偷偷将父母的鞋底擦了个干干净净。

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嫌弃家里的地毯太脏,偷拿了家里的钱去买了一块新的。

张旭脑袋上不由得拉下三根黑线。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纯洁的人……

唐家的事,该结束了!

……

丁嫔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唐家的院子里,身旁站着手握杀猪刀的张旭,一旁还躺着仍然昏迷的唐子礼。

“大人!”

丁嫔撑起身子行礼。

“不必行礼……”

“多谢大人体恤。”

“……你不配!”张旭说出了后面的三个字。

丁嫔神色大变,猛然抬头,慌张道:“大人恕罪,属下因为心事困扰,没能帮上大人,实在抱歉!”

“说的,不是这事儿。”

张旭摇摇头,

“你认识李二狗吗?”

“这……”丁嫔面露思索良久,摇摇头,“不曾听闻。”

“那个被你持续取了七年皮肉的老人,就叫李二狗。”

“原来是这样,我们查了他好久都没查出他的身份,没想到大人竟然一语道破。”

丁嫔趁机送上了一记马屁,她看得出来,张旭现在的心情不好,似乎还是针对自己。

丁嫔不明白,之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成了这样!

“嗯。”张旭没多说话,起身,从怀里掏出了血书,放在残破的凳子上,让丁嫔恰好能看到那一百零一个名字。

“大人这是?”

丁嫔自然能看得出这是一张血书,只是张旭怀里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张血书?

“这张血书来自于……算了,我也不知道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这是村民们写下的血书,寄托了他们的意志。”

“可否请大人详细说说这血书所承载的意志?”

丁嫔心里很慌,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慌,心跳的幅度大到快要跳出嗓子眼。

“曾经,有个邪祟跑进了他们村子里,被他们合力制服。

而这个邪祟,是某些大人物私自豢养的东西,他们为了不让自己的计划暴露,又放出了那东西,让村民们与之同归于尽!”

“敢问大人,这邪祟的名字是?”

“万古大僵……”

丁嫔眼睛猛然瞪大,浑身汗毛竖起,一层层鸡皮疙瘩像是雨后春笋般冒出。

她只有短暂的愣神,迅速转身想要逃走。

但是,来不及了。

在丁嫔转身的刹那,张旭便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其扯了回来,并往下按去。

丁嫔挣扎着,身子偏靠后,脑袋后仰,导致整个脖子向前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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