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好尴尬,被那个啥当场了(2 / 2)拒绝者lv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这青年如此俊朗,而且刚才那匆匆的一瞥,就能看出此人绝对是器大活好,百分百实力派选手,

莫非高阳不喜房遗爱,但又耐不住寂寞,所以养了此人当面首?

要知道,长安城内贵妇收面首的事可屡见不鲜。

嗯,非常有可能!

如果这青年真是高阳的面首,两人没有感情,那杀也就杀了,为了皇家和房家的颜面,区区一两人的性命,根本不算什么。

可惜……

咳咳,可惜啥?

长孙无垢恼火地轻轻啐了一口,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音,

让她更加烦躁。

嗯,

大家别误会,本宫是可惜此男子如此才情,竟然能做出《将进酒》这种传世之诗,却要被自己亲手五马分尸而感到惋惜。

对,就是这样。

不信你听我分析哈: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长孙无垢轻轻吟诵,她眼前,仿佛看到黄河之水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

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紧接着后面两句,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

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间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形成鲜明的对比。

单单这两句一出口,做此诗之人的狂放不羁便猛得扑过来,给人一种窒息之感。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明显加快。

仿佛能看到了作诗之人眼花耳热的醉态,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了,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甚而忘却是在写诗,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这着想奇之又奇,简直如神来之笔……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

进门时,初听这首诗,只是觉得它气势不凡,隐隐有种绝世好诗的味道,但因为急着要把玷污高阳的臭小子五马分尸,所以长孙无垢没多想。

现在趁着那小子穿衣服的功夫,细细品来,越回味,就越觉得此诗不同凡响。

这么些年来,长孙无垢从未听到过如此佳作,

想不到,实在想不到,此诗竟然出自这年轻的面首之手,

如果现在杀了,实在有些可惜,

但如果不杀,一旦被李二知道,此人同样逃脱不了必死的结局,届时不要说此人,整个南枫阁上下,都会被暴怒的李二杀的鸡犬不留。

身为李世民最亲近的女人,长孙无垢非常清楚自己的丈夫是怎么样一个人?

如果现在自己秘密把这青年面首处置了,南枫阁上下或许还能逃得一命。

那现在,

杀还是不杀?

正纠结间,

冷不丁,

长孙无垢手滑了

“啪嚓!”

杯子落在地上,直接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