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之衙,各种争端在此便可一拍而定,知县大人端坐大堂定纷止争自是威风凛凛。不过这县衙之上还有知府衙门,知府衙门还要听命于布政使司,如此一来,平日里各衙门间迎来送往自是在所难免,
每逢此时,知县往往会命人清场、祛尘,闲杂等人要回避,衙前街道宽敞平坦、干干净净,而那些三教九流之地自然要退避三舍了。
城北住着一家邹姓大户,这家人精明能干、任劳任怨,经过多年经营,终于成了气候,买卖做的越来越大,在当地也是人人皆知。
邹记运来客栈、邹记德发酒楼、邹记锦绣布行、邹记当铺,这些多数为邹家的家业,或几家共同经营但邹家占大头,在这些买卖中,邹家可算的上一家独大。
往年这些产业主要由邹老爹打理,后因他年事渐高便交由其独子邹荫掌管。
子承父业,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位邹公子比他老爹更懂经营之道,且他平日里出手大方、交友甚广,生意自然越做越大。最后不得不请一些亲戚过来帮忙打理。
如此一来,邹家各店铺中大小管事皆为邹家人或邹家之远近亲戚,偌大一份家业,其在当地的势力可见一斑。
在邹家这诸多亲戚之中,有帮忙打杂跑堂的,也有人因能识文断字便可弄个小掌柜或在账房中做个记账、管账的。当然,这仅仅是管管账目,而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只能是看看、摸摸,过路财神而已,当晚盘点后便交由邹荫掌管。
邹小五便是这小部分人中的一员,他管着客栈的账目。作为邹老爹的亲侄子,邹小五平日里无非记记账本,扒拉扒拉算盘珠子,剩下的时间还可以喝喝茶,聊聊天。不用下苦力,挣得工钱还多,对此不少人颇为眼红:恨自己与邹家非亲非故,恨斗大的字不识几个。
不过这天有不测风云,今日清晨,邹家大院传来一身尖叫:邹小五竟离奇身亡。
邹家人到县衙击鼓报案,樊文予闻讯立刻带人赶到邹家大院。
邹老头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此事人命关天,他纵然没了主意,事情就发生在邹家,死者又是自己的亲侄子,想到这里,他不免老泪纵横,见了知县便长跪不起。
“老人家不必多礼,本官自会秉公办案,缉拿凶手”,樊知县将他扶起:“你再想想,家中是否丢失钱财?令侄协管账目,莫非是有人见财起意?抑或是他得罪了什么人?这两日有何异常?”。
邹老头起身说道“回知县大人的话,小民家五百两银子不翼而飞,店铺里没有,小五的住处也没有,定是被那歹人所窃。早知如此,还不如我这个糟老头子亲自打理店铺,都这把年纪了,被歹人杀了倒也省事”。
邹老头年事已高,思路不甚清晰,言语间却对银子记忆犹新。
沈尘与仲逸此刻正勘察现场,这是他初次“办差”,自然格外用心:仔细观察着邹小五身上每处伤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只见死者肤色青黑,眼珠凸出、嘴唇破裂、指间青黑,脖颈、下腹处有几道明显的伤痕,腹部微胀,仲逸仔细观察发现死者嘴角和鼻孔处有少量黑色淤血渗出,血迹却深浅不一,似乎之前被人擦拭过。
“沈捕头,从死者尸体来看,应是毒发而亡,可身上的伤痕”,仲逸有些不解道:“可从这伤痕的位置和深度来看,能否同样致人死亡,就不得而知了”。
沈尘点点头:“仲先生果然细致,在下也有同感。不过,这邹小五是怎么死的?为何而死?这两者同样重要,我们可依此继续查下去”。
樊文予见状颇为欣慰,他如释重负般起身向邹老头告别。
仲逸与沈尘的对话让他确信:如此搭配便是破案最好的保障。
其他的事就不劳他操心了。
偌大一个县衙,既要亲力亲为,亦要各自分工。
临走之时他叮嘱道:“沈捕头,此案人命关天、事关重大,你与仲先生放手去查,若有任何进展,务必随时报于本县”。
众人离去后,沈尘与仲逸便来到院中。
此院属邹家侧院,与主院用墙隔开,院中两棵大树,再无其他附着之物,四周皆为围墙,南边开着一扇小门供平日进出。院中总共四间小屋,其中一间堆放杂物并不住人,除了邹小五的屋子,另外两间各住一人。
此院所住三人,皆为邹家亲戚,且他们均是管账先生。类似的小院还有两处,住的都是各店掌柜。当初邹老头担心人多嘴杂难免牵扯店中账目经营之事,故不愿他们与闲杂等人频繁接触,于是便单独安排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