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抵达
江湖上冒出两个愣头青,刚入江湖就成了无数江湖人讨伐的对象,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他们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更没有杀过人,但偏偏江湖人谈起他们的名号时,无一不咬牙切齿。
因为他们的名字太过张扬,太过狂妄。
其中一人穿着大红色嫁衣,背负长剑,是个非常普通的年轻人。
说他普通,是因为每一个见过他长相的人,事后都说不出他长什么样,只清楚他是个普通到不会引人注意的人。
但他的名字一点都不普通,相反正是因为他嚣狂的名字,引起无数江湖人的议论。
他自称东方不败,日出东方,唯他不败。
往前数三千年,往后数三千年,无论是再怎么狂妄自大的人,或许都不会取这样的名字。
三年前江湖上就有一个号称不败的人,他叫赢天,是万万里江山的主人,可他最后还是失败了,和自己的疆域一起灭亡。
现如今还有一个红衣女剑客活的肆无忌惮,她也是不败的人,至少到目前为止,江湖上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击败她。
不管是仰慕秦帝,敬重红衣女剑客的人,还是嫉恨他们的人,都忍不下这口气,都不希望有人以东方不败的称号闯荡天下。
可他们不知道东方不败的样貌,根本就没法找到他,于是江湖人就把重心放在了他的同伴身上。
东方不败的同伴叫做西方求败,他比东方不败还要无法无天,还要遭人怨恨。
“在下西方求败,十岁时杀尽仇寇奸人,败尽英雄豪杰。”
“十三岁天下便无抗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西方求败在众人面前留下这句话,飘然离去,一副举世无敌的模样,唬住数万兵卒,谁也不敢上前阻拦他们二人。
西方求败身穿白袍,他和东方不败一样,都很奇怪。
旁人记不清东方不败的样貌,哪怕亲眼所见,过不了多久之后,便会完全忘记他长什么样。
而西方求败则是大为不同,有人说他是身形彪状的大汉,有人说他是白面儒生,有人说他是矮小的孩子。
关于他的样貌更是有好多版本,有人说他长得丑,也有人说他俊美无双。
这两人的武功都很奇怪,见识过他们身手的人,往往还没反应过来,就成了两个人的手下败将。
据说他们不用意境,甚至都不用出手,往往只看别人一眼,就可以打败对方。
即是为了惩戒他们张狂的名号,也是为了见识他们诡异的本事,无数江湖人蜂蛹而出,加入寻找他们的行列中。
但不管旁人怎么找,都再也找不到那两个家伙。
最接近的一次,是找到两个打扮差不多的年轻人。
其中一位红衣红袍,背负长剑,样貌堂堂,一身书卷气息,据说他叫诸葛孔亮,是一位书生,由于崇拜红衣女剑客,所以打扮成那样。
另一位身着白袍,身形矮小,其貌不扬,长相平凡,是个才气十足的年轻人,他叫周喻,也是书生。
江湖人无功而返,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接受现实。
烟光薄。
栖鸦归后。
暮天闻角。
林轩和丁杰躺在密林深处休息,两人看着夜色,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为什么不把那些人都杀了?虽然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名字,但毕竟将我们的事迹散播出去了!”
“人多口杂,你永远猜不到那些家伙,会怎么和别人说你我的事情!”
丁杰声音清冷,犹如深谷幽泉,透着彻骨的寒意。
清风吹过。
月色更加寒冷,夜色似乎也更冷。
林轩眯着眼睛,他仰望星空,散发着惆怅的气息。
“沙沙!”
树叶缓缓飘零,带起一股清香,落在他的衣襟上。
“师兄应该清楚这一点,如果我们把他们都杀了,只会激起那群人的凶性,到时谁也猜不到会发生什么!”
林轩轻声开口,语气中带着几分疲倦。
假使他和丁杰杀了那群兵卒,现在只怕要被追的满世界跑。
任何一位阴谋家,都不会容忍践踏自己尊严的人活在世上。如果林轩和丁杰出手,那些兵卒上面的人一定不会放过他。
“是谁让师兄去那个地方的?”
“以师兄的性格,不会轻易受人摆布。”林轩犹豫片刻,缓缓问道。
“周喻!!”丁杰双目微凝,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带着几分不甘,似乎两人之间有些过节。
月光像一匹银色的柔纱,从天穹垂落下来。星星挤满银河,点缀在金色月牙的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