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章 暗偷幼崽(1 / 2)皮皮员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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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这边,因他是老大,占据着“餐桌”的“主位”,吃着最精华的部分,谁也不会和他抢,谁也不敢和他抢。

他的身边是他新纳的老婆毛抬。

他与王二单挑获胜之后,他由毛抬的男朋友,顺利地切换成她的老公了。

按鬣狗家族的规矩,应由母鬣狗当老大统领全族。

但别忘了,这个光棍鬣狗群是人家高球组建的。

他的老大地位也是靠自己的牙齿一口一口咬出来的;尤其是与王二的巅峰对决之后,他的威望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据民意调查显示,目前群里的每一只鬣狗,都无比拥护他高球的统治。

而毛抬这边,她对高球帮她从王二那里夺回公狗崽的抚养权感激不尽,跟着大伙在吃喝方面又有保障,比自己独自流浪强多了。

所以,她暂时没想将高球拿下自己称王,只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

鬣狗进餐和狮子一样,是讲究尊卑秩序的。

高球身边除了毛抬之外,还有跑不死、爬得进等这些群内“高层”,而其他地位较低的狗崽子只能在旁边不起眼的地方就餐。

如果哪个家伙不开狗眼站错了位子,那等待他的就只有被啃了。

看着高球和狗崽子们大块吃肉,大口啃骨头,三贱客心里酸溜溜的。

千里眼为了眼不见心不烦,故意在外圈闲逛。

他抬起狗头,目光偶然与收尸队队长、公秃鹫宋路相碰。

鬣狗与秃鹫是共生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基本都认识。

鬣狗在进餐的时候,秃鹫一般在旁边守着,不会、也不敢与鬣狗争食,否则不是被驱赶,就是被鬣狗追着咬,他们才不会干这样的傻事。

千里眼肚子很饿,人家宋路到现在也没吃一口。

宋路问千里眼:“他们吃得那么开心,你咋不去吃几口呢。”

有吃不吃,那是白痴。宋路你丫的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为了不使自己尴尬,千里眼笑着说:“我吃饱了,让他们吃。”

“吃饱了肚子咋还瘪着呢。”

千里眼心里骂道:妈蛋!你宋路会聊天不,一点情面都不给,你一个收尸的得瑟什么,宝气!

千里眼没再理宋路,不过他的话刺激到了千里眼。

看着高球一伙十分张狂的样子,千里眼越想越气,恨不得直接冲去,把高球屁股挂着的两个硕大的圆宝扯掉。

但想归想,千里眼压根就没有狗胆和实力去做,否则没等把高球的圆宝扯掉,自己就先被人家撕扯得稀巴烂了。

仇家就在眼前,自己却丝毫奈何不得,而且还得装孙子,乖乖地让出吃的给人家。

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千里眼都恨得狗牙火了。

这时顺风耳和通灵鼻走到千里眼身边。

通灵鼻问他:“咱们是走呢,还是等他们吃完了、咱们再捡点剩下的吃。”

千里眼没吭声。他眼呆呆地看着母鬣狗毛抬挤在那里吃肉,细细地琢磨着。

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出了千里眼的脑海:何不去偷她的公狗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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